不见光情夫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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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不见光情夫 作者:千寻 书号:7701 | 更新时间:2017/1/21 |
第三章 | |
一切检查做完却查不出原因,所以姜穗青出院了。 穗勍很忙,除了公司之外,还得忙着和龚家天使打道。 她觉得穗勍在感情方面很低能,她怎么看都是医师比较好,至于医师那个天使妹妹…比她这个笨蛋还要更脑残,真搞不懂,他不是向来看不起笨蛋女的吗? 可这种事她不能和穗勍讨论,他只会丢给她一个不屑眼光,再用不屑口气对她说:“你的脑浆已经很稀有,不要浪费在无谓的地方。” 所以、因此、于是… 唉,要是阿忆在就好了,至少有个可以讨论的对象。 阿忆…睫⽑下垂,愁雾涌⼊心口,也好,就这样断了,反正、反正穗勍不喜她和陌生人往,反正他和她停在这里,是很好的句点。 她把边的小说堆成叠,拿来梳子,一下一下梳着头发,想起那个繁复发辫,她仍然不会编… 下,走到厨房,走进客厅,再走回房间,来回一圈。 他们的公寓坪数算大的了,但她把每个房间都走过,速度不要太快的话,最多能用掉五分钟,可是一天有多少个五分钟啊? 才出院第一天,她就开始对漫长的一天感到不耐烦,真不晓得,不上班是不是正确打算。 如果阿忆在的话…光想到这七个字,她就忍不住傻笑。 再走一圈吧,多耗五分钟赚五分钟,不是说走路对人类很好吗? 她从客厅走到穗勍的房间绕一圈,再走进厨房,然后是书房、自己的房间、浴室。 一个不经意,她在浴室里看见万事管秘书送来的柠檬马鞭草浴沐啂,一时动念下,她脫去⾐服,让自己浸润于浴沐啂的香气中。 她洗很久,连头发都洗过,洗得手指头皱皱的,才离开浴室。 她打开⾐橱,里面大多是名牌套装,之前上班时穿的,为表现出专业素养,深⾊套装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她不喜套装,尤其西装外套、窄裙让她连走路都觉得紧绷,做大一点的动作还得担心曝光。 姜穗青打开另一边⾐柜。这柜里面的⾐服有很多年的历史了,是她当生学时期买的,大多是小洋装或七分,穗勍常嘲笑问:“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打扮得像没头脑的⽩雪公主?” 他不晓得,因为当⽩雪公主比当女強人轻松得多,而且能够当公主,是很浪漫幸福的事。 从⾐架上取下一件鹅⻩⾊洋装,她在⾝上比划了几下,再拿起一件⽩⾊洋装试着。她的⾐服质料都很,又有专人清洗、保养得宜,丝毫没有泛⻩迹象。 ⽩⾊洋装的带上绣着⽩⾊古典花纹,船形领,领口处缀着简单丝蕾,裙摆着米⾊珠子,拉开裙摆,珠子排列成云纹,裙长至膝。 考虑半晌,她决定换上⽩⾊洋装。她在穿⾐镜前面旋转,转一圈、转两圈、转无数圈,怪的是,配合着圈圈的音乐竟然是生⽇快乐歌。 她的歌声比穗勍好上许多,但会唱的歌很少,主因是脑袋不好,记不得歌词。 对于自己的笨脑袋,说实话,她很困扰呢。 甜甜一笑,姜穗青看着镜里的自己,再转两圈,走到鞋柜边,她打算找一双鞋来搭配,这时,门铃响起。 是谁?穗勍吗?他有带钥匙出门啊,而且他今天很忙。 还是汪秘书?但她已经跟他讲清楚,他不像死烂打的男人呀。 那么…是邻居吧,如果是外人,大楼管理员不可能连问都没问,就放人进来。 对,肯定是十三楼之三的孙婆婆,她刚搬来不久,还没有到新朋友。 找到最有可能的答案,她在打开门同时,释放出甜美笑容。 看见姜穗青的打扮,阿忆有几分恍神,他定了定眼,回神问:“这么开心?你很好客?” 他不是孙婆婆,他的⾝⾼至少比孙婆婆多上两颗头…笑脸在瞬间隐去,微张的嘴、发呆的脸,再再表现出,无数的问号正在她心中迅速繁殖。 “你的表情真教人伤心,我以为你会很⾼兴见到我。”说完,他从⾝后拿出一盆大理菊。 她花很久的时间才反应出,自己该伸手去接礼物。“谢谢你。” “你穿这样,很漂亮。”他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 因为他的赞美,她脸上浮起一抹晕红。“是很多年以前的⾐服了,我现在…呃,现在都穿套装。” 话说完,她想咬掉自己的⾆头。解释这个做什么?谁管她爱穿什么不穿什么。 “穿套装太拘束,你还是穿洋装比较好看。” “是啊,我也这么…”话讲一半,她又想咬⾆头。 ⾝为人类可以偶尔当机,但不能当得这么凶啊。 “柠檬马鞭草的味道很香。”阿忆凑近她,用力一闻。 他闻到了?一抹晕红迅速扩散,她一路从脖子红到头顶心。 呑下口⽔,她艰难问:“你、你…怎么会来?”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朋友拜访朋友不是很正常吗?”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你告诉过万事管秘书。” “我没有。”她举五指发誓。 穗勍叫她不可以跟陌生人当朋友,但医院是共公场所,她不能阻止阿忆来访,但她真的没有把住址告诉陌生人,再次发誓。 “想想看,他是不是问过:你家住在哪一区?你家是不是靠近某某国中?你回答之后,他说:‘那里我去过,有一栋新盖的大楼。’你点头说:‘对对对,我们家就在那一栋,我很喜它特殊的建筑风格和风景,尤其清晨从十三楼的落地窗看出去,可以看见公园里面运动的老太太、老先生。” 之后,他开车绕过几圈,找到新盖好的特殊建筑物,告诉大楼管理员,要找十三楼的姜穗勍。 他出现的时间很特别,一般正常上班族,不会在那个时间逗留家里面,所以穗勍不在,不过,几句话他就套出姜家住在十三之二。 “对啊,可是我没告诉他地址。”她像在自清什么似的急急辩解,尽管穗勍不在眼前。 “他很聪明,不需要地址就可以找到你住在这里。” 事实上,聪明的另有其人,但他是个“谦逊”的男人,不太习惯夸耀自己的才能。 “可是管理员不可能没有通知我,就放你上楼呀。” “那是因为,我也住在这栋大楼里面。” “你是这里的住户?” 这下子她吓到了。他怎么可能住在这里?世上哪有那么刚刚好的事情。 “对,我住在七楼之二。” “哦。” 姜穗青咬指头。完了,他住在这里,穗勍很快就会知道她不听话,到时他会很生气,想到穗勍生气的模样…好害怕… “怎么了?不喜我住在这里?” “不是啦,是、是…因为…” “因为你弟弟不喜你和陌生人朋友?”他替她接话。 她勉強地点了下头,他失笑,没见过有人这么害怕自己家的弟弟。 “没关系,我给你我的机手号码,以后我不找你,你方便的时候才来找我,好不好?” “好。”她忙不迭点头。 “有空的时候,你也可以到楼下找我串门子。” “你不必上班吗?” “新公司还在筹备当中,这阵子我在家里上班。” “哦。”霾扫尽,她这才想起,主人不可以把客人挡在门外。 侧侧⾝,她让他进屋,弯下,从鞋柜里找出一双草绿⾊拖鞋,是彼得兔的,她最喜这个品牌,她有彼得兔的拖鞋、漱口杯,有彼得兔⽑巾,连单都是彼得兔。 穗勍对于这点有些受不了,但布置家里是她的乐趣,给予笨蛋一点点微薄的权利,就当作是他的手⾜情深了。 “一个人在家?” “对啊,好无聊,幸好你来。”她打哈哈,笑得満脸甜。 没告诉他,她正以为两人间的友谊因为自己的出院断掉而懊恼,也没告诉他,在过去的两个小时中,她…很想念他。 阿忆进屋。这里和自己新买下的公寓都是“之二”格局坪数差不多,景观差不多,连装潢也差不多,他们都喜简约风的现代式装潢,没有运用太多复杂的建材和设计。 “口渴不渴,我给你打果汁?”她终于表现出热情待客的样子。 “好。” 话说完,他牵她一起进厨房,动作自然而然,仿佛他一直在做同样的事,做过千次百次。 “你想喝什么?” “你推荐。” “番茄汁吧,番茄再加上梅子粉和一点点甘草粉下去打,嘶…那个味道…”她倒菗气,两手捧着双颊赞叹。 他笑,看着她的笑而笑,看着她飞扬的眉⽑而笑,幸福的感觉一寸寸涌上。他不晓得有没有人被幸福给淹死过,但他喜沉溺于幸福的感觉中,即使会因此被溺毙。 穗青很有本事,有本事让待在她⾝边的人轻松悦愉。 很怪是不?明明是个不怎么聪慧的女子,却是一个举动、一个眼神,两句话、两分笑,就让人的眼光流连停驻,把人心往自己⾝上拉近。 打开冰箱,她发觉番茄没了,短短两秒,笑容从天堂掉进地狱。 没有什么大不了,只不过冰箱里没有番茄,但还有葡萄、西瓜、苹果,打综合果汁一样营养可口,但她的表情让他不忍,没道理的心疼在口滥泛成灾。 下意识地,他拉起她的手,说:“走吧。” “去哪里?”她抬头,两人靠得很近,她的额头对着他好看的下巴。 “去买番茄。” 四个字而已,仅仅是短短的四个字,她又从地狱飙进天堂里。 她回握他的手,说:“好,去买番茄。” 他们到超市买番茄,但女人的购买往往来得莫名,因此在几颗番茄之后,篮子里又多了一盒⾁、杏鲍菇、马铃薯、红萝卜和咖哩。 他没问她要做什么,推着篮子任由她买、她挑,等采购満満两大袋回到家之后,她才想起自己没带钥匙出门,而门已经自动反锁。 “怎么办?”她愁起眉头。 “你弟弟什么时候回来?” “晚上吧,他今天有点忙。” 而穗勍的忙和她有关系,因为她怠职,临时找不到合适的接替人选,他一个人得扛起两个人的工作量,幸好他是天才,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办? “不如先到我家坐坐,等他回来,你再回家。” “你家?” “没错,七楼之二。” 他走到电梯前面,按下钮,进⼊电梯里,转⾝,发现穗青没进电梯,她目露迟疑眼神。 一哂,他走出电梯,将她拉进去。 进电梯后,她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双紧闭。 “怎么,不喜去我家?” “不是,我只是想…方便吗?” “为什么不方便?”他审视她的表情,面透怀疑。 “没有知会一声,就带朋友回去,你家人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她的声音卡卡的,尤其在提到家人二字时。 他不懂她的怪异,却还是回答“我一个人住。” “怎么可能?你的子呢?”她的口气満是理所当然,好像他就是应该有一个子在家。 “我不记得我告诉过你,我已经结婚?”他笑着回问,眼光中透出一丝了然。 “你是没说…”可她就是知道呀,知道他有子、有孩子,一家人快快乐乐生活。 “我看起来很老吗?”他问。 “不是这么说,可你真的没有子?那未婚、女朋友呢?这一定有吧。” 她过份的笃定很诡异,他深思须臾,仍猜不出她的绝对来自何处。 他皱眉头,再次回答“我一个人住。” 她捕捉到他皱眉头的表情,咬咬下,心底打出两个大字——算了。 无所谓,她不介意,不管他是不是有子女友或未婚,反正他们之间…只是纯粹友谊。 下一秒,她扬起笑颜,面目表情再度从地狱飘回天堂,她的脸很有开快车的天份。 她笑着勾住他的手问:“晚上,我煮咖哩饭给你吃好不好?” 不能…换别的吗?这是他心底浮上的第一个答案,但矛盾地,听见咖哩饭三个字同时,暖意缓缓窜上,温了他的心、他的胃,也温暖了他的眼神,仿佛他等待这三个字,等过无数岁月。 于是他点头附和“好,喝完番茄汁,吃咖哩饭。” 姜穗青和阿忆变成比好朋友更上一层的好朋友。 他为了她,把工作延迟到晚上才做,她为了他,穗勍前脚出门,后脚就搭上前往七楼之二的电梯,他为她,努力让自己的格变得更轻松有趣,她为他,上网查遍食谱,试着做出咖哩饭以外的食物。 他们的友谊可以进展得这么迅速,最该感谢的是龚家的“小天使”因为她,穗勍一有时间就往医院跑,没时间成天盘问她有没有乖乖待在家里。 強调再強调——她仍然觉得穗勍在感情方面很低能,仍然觉得医师比天使更适合站在她天才弟弟⾝边。 可是爱情这种东西本⾝就很怪异,明知道对方不适合自己,却还是勇往直前,闯一闯不知未来的两人关系…就像她和阿忆。 穗勍当然知道她老往外跑,却总以为她在邻居面前吃得开,三不五时去人家家里串门子,这种“以为”是有据的,他回到家、一通电话拨出去,她立刻搭上电梯,两分钟之內回到家门口,这证明她拜访的人就在这栋大楼公寓。 对于她的“人际关系”穗勍不但没有异议,还间接鼓励,毕竟闲在家里,真的不是件好事情,何况比起外出碰到某个惹人厌的男人,穗勍宁愿她留在这栋公寓里。 最近,有件事让她相当开心。 知道他们家对门搬来的新邻居,就是她最最喜的医师,知道她搬来的那天,她的心情啊,就飘啊飘的飘到天空里。 现在,医师常到他们家吃宵夜晚餐,常给她带零食饼⼲,有时候还会租漫画小说给她看,而最重要的是…她们可以关在厕所里面说悄悄话,说她和阿忆的所有互动。 再三強调,如果月下老人的脑袋没坏掉,就该把穗勍和医师的红线牵在一起才是。 今天一大早姜穗青起,换上一件淡紫⾊的衬衫和牛仔,把头发分成两股,她没有阿忆的好手艺,但编成简单的两条⿇花辫还可以,绑好头发,她在镜子前面看自己,越看越开心。 进厨房,拿出昨天准备的食材,她要做全麦三明治,她很小心,将番茄小⻩瓜切片切丝、土司去边,煎几颗嫰蛋,再把沙拉、起司,一层层慢慢往上叠,好不容易做成形,最困难的挑战来了——对切。 下刀不小心的话,三明治很容易支离破碎,两边各钉上几牙签,她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 成功了!她⾼兴地⾼举刀子大叫大跳。 “小心一点,没有人在拿刀子跳舞的。” 姜穗勍站在厨房门口偷看她很久了,他想,穗青真的不适合坐办公桌,她适合在家里面当小女人,因为光是切一份三明治就能让她⾼兴成这样,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见她这样的笑容了。 发现他,她丢下刀子,扑⾝上前抱他,继续大叫大跳。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穗勍,你有没有看见我的三明治?它可以去竞选环球姐小了。” 他在她背后失笑。“这么夸张?” “才不夸张,你吃一口看看。” 她松开他,把他拉到椅子上,递给他一份三明治。他望着她的期盼眼光,两手抓住三明治,咬一口。 “怎样?好吃吗?”他才咬两下,她就忙不迭问。 “不错。”他实话实说。 “就说吧,它可不是光有外貌而已,它是美貌、有內涵、內外兼备的极品三明治。” “你待在家里不上班,会不会无聊?”姜穗勍被她惹笑了。 “刚开始的时候会,现在不会。” 拿起刀子,她继续做第二份,仍然小心翼翼、仍然谨慎细心,她用五星级大厨的心情,对待桌面上的土司片。 “为什么?” “因为我认识新邻居啊。” “七楼那个?” “对啊,我很喜跟他说话,而且他还教我做菜、教我怎么把⾐服烫平,这个三明治也是他教我的。对了,他上次说要和我一起去逛101,穗勍,我可以去吗?” 做菜?烫⾐服?姜穗勍主观认定,对方是个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 “可以,逛到太晚的话,要记得先打电话给我。” “没问题,我们还约好一起搭捷运去淡⽔看海。” “要不要我送你们去?” “你送啊…好奇怪哦,我们自己去就好。”她迟疑的摇头摇,然后说:“我给你买铁蛋和酸梅汤回来。” “不必买,你玩得开心就好,记得带机手,我要随时随地能够联络到你。”他想,也许该找个时间到七楼拜访一下邻居,顺道送个礼盒,感谢人家对穗青的照顾。 “知道了,唠叨先生。” “我肯对你唠叨,是你的福气,等等,你做那么多三明治做什么?” “待会儿你出门的时候,帮我送两个去给医师,她太瘦了,老是吃御饭团,营养不均衡。” 连穗青也看出龚亦昕老吃御饭团?那个女人,还真不懂得照顾自己。 “就算送给龚亦昕吃,也用不着这么多。” “这个给我,这两个给隔壁的婆婆,她很喜我哦,我做的东西再难吃,她都夸我很。” 她是越受赞美做得越好的女生,她有婆婆和七楼邻居的赞美,相信再过不久,姜穗青将会成为湾台名厨“阿青师” “再带两个去给七楼的吧。” “我有想过啊,可是他做菜比我厉害。” “你的手艺也越来越不错。”说着,他喝完最后一口牛,提了要给龚亦昕的三明治离开家门。 一送走穗勍,她立刻加快动作,把三明治做好、打番茄汁、整理桌面,然后冲回到房间、躲进厕所里面,拿起机手,拨号。 “喂…”听见对方的声音,她笑容満面。“你忙不忙?” “不忙。”他说谎,但说得很快乐。 “我有做三明治、打番茄汁,你想不想喝?” “好啊,你要过来吗?还是我上去。” “我下去,等我两分钟。” “不要心急,慢慢来。” 哪有可能不心急?姜穗青在心底应了一句。挂上电话,她在镜子里看见自己満脸的笑意时,怔忡…她,凭什么笑得这样开心?她可以欺骗别人,却无法骗过自己,她是小偷啊。 她果真慢慢来,嘴里的两分钟延长成二十分钟,他等得心急,⼲脆等在电梯门口,电梯门开,他看见她怪异的表情。 “怎么了?不舒服吗?”他的大掌贴上她的额头。 她拉下他的手,尴尬笑笑。“没事。早餐吃了没有?” “没有,我在等你的三明治。” 他打开袋子,拿出三明治,未进家门就大吃特吃起来“有进步,你迟早会成为名厨。” 他的笑容安抚了她的心,她勉強扯了扯嘴角,东一句“算了”、西一句“无所谓”、南一句“没关系”然后,跟在他⾝后一起进去屋里。 他们去爬101,是“爬”不是搭电梯,他握住她的手,两个人两只手,手心相叠、十指扣,这样的动作,谁都会猜测他们是一对情人。 爬前几层的时候,他们还能一面爬一面说话,但到十八楼之后,讲话的声音变少了,不过,他的手始终没有放开她。 她硬撑,咬紧牙,一阶一阶向上爬,偶尔停下来吐口气、弯弯,再继续往上。 他有上健⾝房的习惯,这些楼梯还为难不了他,但穗青就惨了,本来就不是喜运动的人,再加上当过几年的上班族,体力很糟。 他把脚步放缓,几次想放弃,但她执意往上爬。 “要不要…” 话没问完,她抢先说:“不要,我想一直爬到最上面。” 他看一眼楼层,三十七。爬到这算厉害了,对一个⾜不出户的千金姐小来说。 “可以,不过先坐下来休息一下,说说话,再往上爬,怎么样?”他提议。 姜穗青口大气,然后说:“我们爬到四十层再休息,好不好?” 他同意,举步往上,虽然他不明⽩为什么非要爬到四十层楼。 四十楼到了,他们一起坐在台阶上,他给她手帕擦汗,她才发现自己整件⾐服都透了。 待她过气,他才问:“为什么非要爬到最端顶?” 他们是来郊游不是来做体能训练,就算训练,也应该视当下状况调整,没必要第一次就攻顶。 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因为我是笨蛋。” 这个话听多了,他有些生气,气她老认为自己是笨蛋。 捧起她的脸,他正⾊说:“第一、你不是笨蛋,第二、笨不笨蛋和为什么要爬到最端顶,没有关系。” 她见他慎重其事地说明,笑开,学着他的口气说话“第一、我真的是笨蛋,但我不以此自卑,因为我是个幸福的笨蛋。第二、笨蛋做事情的成功机率比天才低很多,为提升成功率,我必须比别人更坚持,所以我习惯把每件事做到底,包括爬楼梯。” 似是而非的道理,让人很生气,但她是姜穗青,是独一无二让人无法对她生气的姜穗青。 “那为什么想来爬101?”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关于⾼塔的故事?” “说说看。” “有个凡人和天上的仙子恋爱,但凡人和仙子是不能恋爱的,⽟皇大帝知道之后,便想尽办法拆散他们,可是不管用什么手段,他们想尽办法都要在一起,即便弄得伤痕累累,也要回到对方⾝边。” “后来呢?” “后来⽟皇大帝指了一座十几层楼的⾼塔说:你们两个只要能够手牵手爬上⾼塔端顶,我就成全你们,让你们当十世夫,如果你们中途放弃,就必须分手,永远都不再和对方见面。” “他们答应了?” “当然,这是个多好的机会啊,不过是十几层楼的⾼塔,比起之前他们所受的苦,简直不算什么?但他们想得太简单了,因为在每层楼梯上面都有怪兽守着,他们要攻打怪兽、要躲避,还要拼了命不畏艰难往上爬,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放弃,他们的爱情就要永别。” “他们登上塔顶了吗?” “在最后一层楼梯的时候,仙女被抓住,魔鬼威胁凡人,‘你再往前一步,我就让她魂飞魄散。’凡人为了仙女,决定要放弃时,仙女的泪⽔哭成⾎,她说:‘我宁可魂飞魄散,也不愿意和你分离。’仙女的话感动了魔鬼,他放过两人,让他们走到塔顶,成为十世夫。” “是个好结局。” “对,是个好结局。”她附和他的话。“十世夫,他们可以做很多很多两个人想一起做的事情。” “什么事是他们一起想做的?” “你问错了,重点不是‘什么事’。” “不然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一起’,只要两人能够在一起,就算只是对坐着,也会很幸福。”就像他们现在这样,光是对坐着,单是讲一则神话故事,她都开心得想飞,即便她的腿已经沉重得让翅膀负荷不起。 “所以我们来爬楼梯,是因为想要当十世夫?”他玩笑问。 心一惊,她连忙反对。没有的,她没有这样的妄想,她只是想和他一起,一起走过别人的爱情故事。 她用力头摇,心口不一,盖弥彰。 “不对不对,我只是很久没爬楼梯,只是想体验一下神话故事,这里虽然没有怪兽,但有一百层,能够爬完,一定能知道仙女他们的辛苦。” 他抿嘴一笑,没有回答。 但当两人再度起⾝,他仍然牵着她的手走,像凡人牵着仙女那样,他们爬了二十层、休息一次,再爬十五层、又休息,再爬十层又休息,再爬七层…姜穗青两条腿抖得再也走不动,深叹息,万般不得已,只好宣布挑战失败,承认仙女的爱情太伟大,尔等凡人无法学习模仿。 他笑了笑,弯下,他背起她,走完最后阶段。 因为要帮“笨蛋”完成她的坚持,也因为只相信科学的他,相信了十世夫的神话故事。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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