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律师娇凄! 第26章 执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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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Hi,律师娇凄! 作者:北岸小莫 书号:49131 | 更新时间:2019/12/5 |
第26章 执念(1) | |
家事审判庭。 这是最后一次的判决庭,程琳一⾝黑⾊律师袍站在被告前,准备在这个判决庭上做最后一搏。 原本这也不是她的案子,是个女同事经手到一半才转给她结尾的。 同事去生娃了,而她,看在两人平⽇情不错的份上,又是接近结尾的案子,这才答应帮个忙。 被告是名已婚妇女,在丈夫离家两年之后,收到法院的调解通知书,案由是"离婚"。 她不肯"被"离婚,要律师帮她打赢官司。 程琳忍不住想起另一个态度很相似的人,她表姐唐珍珍。 民事起诉状上,洋洋洒洒地写了好几项被告没有履行的事由,从婚后不履行夫同义务、不煮饭、不做家务、不孝顺公婆…等等。 事实上,据程琳同事原先的记录,这些针对被告的指控,都是子虚乌有的。 意思就是说,被告的丈夫为了要和被告离婚,不惜捏造了许多谎言。 开庭时,被告的丈夫并没有出现,只有委任律师到场。 只见对方律师理直气壮地说道:"…庭上,我们认为上述这些过错都是女方的错,因此,诉请离婚。" 程琳瞥了眼⾝旁被告的表情,她的神情看来很紧绷,好像随时都会崩溃。 她轻轻地拍了拍被告的肩膀,安慰着,希望她不要紧张。 "关于对造律师提出我的当事人没有履行夫同义务这件事,我们认为是男方的责任。我知道,对方一定要我举证,但毕竟我不是当事人,无从得知究竟是谁不愿意同。" 说到这儿,程琳刻意顿了下,看了眼对方律师,又说:"我这边就提一件事,请法院做参考。" 听到她这么一说,对方律师坐着的⾝子,直了背,聚精会神起来。 "在对造的诉状里,提到我们当事人会把猫放在两人睡的中间,让原告无法越雷池一步。我想说的是,男方应该没有养过猫,因为他显然不知道,猫要是可以乖乖待在中间,狗就能学鸟叫。" 程琳这番话一出,法官忍不住微笑。 不只法官,连在一旁做笔录的记书官,也忍不住嘴角上扬。 对方律师闻言,却是脸⾊微微一沉。 法官问:"但是,大律师,原告就是不肯跟被告继续维系婚姻关系,你们为什么不愿意放下来,继续往前走?" 程琳暗想,人生要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下,法院的铁门也能放下了,不是? 最后,审判长对着被告问道:"你还爱他吗?" 程琳没想到审判长会这么问,她转头看着被告,心里暗道不妙。 这是个很重要的提问,也是最关键的问题,答得不好,官司肯定会输。 "我…"被告咬着牙说,"我还爱他,我不愿意离婚。" 闻言,法官无奈地头摇:"不要骗我,你现在对他,只剩下恨。" 不妙! 听到法官的话,程琳忍不住站起⾝来,"审判长,据民法105条第项的规定,要诉请离婚的那一方,固然可以主张婚姻已经破绽,无法回复。但是,这种破绽,在现行的法律下,原告的过错必须小于被告。"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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