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难驯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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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魔女难驯 作者:何舞 书号:5240 | 更新时间:2016/11/13 |
第十章 | |
他是真的跑到她这里来觉睡的,在她那张单人小上,他倒头就睡,半夜三更醒了一次,把在沙发上窝着的她抱上,结果两人酸背痛的挤了夜一。 第二天,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家具店的电话,并火速订购了一组双人。 订完后他去厨房找吃的,不小心看到组合橱柜里面大包大包的泡面,而冰箱里只有数颗蛋和几罐罐头,眉头就皱得能活生生夹死一只蚊子。 “你每天都吃这些东西?”他问。 “嗯,这样方便的。”⽔蓝老实地回答。 她不太会下厨,大部份都是在外面解决温问题,如果在家休息,就煮泡面,她觉得也不算难吃。 他不说话,用眼睛瞪她,然后很豪迈地将那些泡面一股脑儿全扔进了垃圾桶,她吃惊地看着那些惨遭不幸的泡面,又看向他。 “以后别吃这些垃圾食物了,知道吗?”他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很有股占山为王的气势,一副“老子说了算”的跩劲。 “知道了。”她也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她已经被生活磨得会察颜观⾊,所以很“卒仔”的配合他的决定。 他似乎很満意她的听话,挽起袖子,开始做早餐。⽔蓝本不信他会做饭,谁知他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弄好了早餐,有煎蛋、稀饭,还有用⽟米、鲑鱼罐头和蛋饼。 她瞪着那些看起来卖相还不错的东西,趁他转⾝洗手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尝一口,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 天啊!他是怎么变出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的?蛋很嫰、稀饭很稠、蛋饼很香,这样⾊香味俱全的早餐,⾜以用“丰盛”二字来形容了。 “好吃吗?”他坐下,拿碗替她盛稀饭。 “嗯!”她猛点头。 “吃慢点,小心烫。”他习惯地照顾她,看着她吃,一贯带着冷漠戏谑的狭长眸子带着不为人知的温柔。 “你怎么会做这些?”⽔蓝很好奇。 “我到国美念书的时候,跟Sun住在一起,Sun很懒,只会用生米做蛋炒饭,我怕被莫名其妙地毒死,所以都是由我负责喂我们两个。”欧驰对她解释。 Sun?是谁?光般的女孩吗?莫名的质疑一下子在心头浮现,使她的好胃口大减,低下头默默地吃着他做的早餐。 其实她很想问,问他Sun是谁,是不是他曾经的女朋友但她开不了口,她能以什么立场和⾝份质问他过去的情史,又或者是现在的?他说得很清楚了,他不喜她,所以不恨她,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成人之间的游戏,等他腻了,就会跟她saygoodbye了。 吃过早餐,他下了一趟楼,又拎着一个黑⾊的旅行袋很快地上来,她看着他掏出一迭换洗⾐物和牙刷等⽇常用品,有点诧异地问:“这是…” “本来就放在我车上的,有时候会在外头过夜,以备不时之需。”他回答,顺手将⾐物放到她手上让她帮忙拿着。 过夜?在外头?跟其它女人在外头过夜的意思吗?心揪了一下,⽔蓝捧着那迭⾐服,抿紧了,美颜变得几分苍⽩,嗫嚅地问:“你…常在外头过夜吗?” “偶尔。”他拿着牙刷去浴室刷牙,还不忘待:“一会儿记得帮我把⾐服挂起来。” 挂起来?挂哪儿?⽔蓝呆呆地看着浴室的方向,心里全是问号,等他出来,才迟疑地问他:“你是要…在这里住吗?” “不行吗?”他反问。 当然可以,他现在是老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拦得住?“随便你…”她转过⾝,低头闷闷地在流理台边洗碗,没提防从⾝后搂抱过来的一双健臂。 “刚才吃醋了?”他的⾝躯贴着她,一如既往地温暖,下巴搁在她肩头,歪着俊颜打量她。 “谁吃醋了?”她才不承认。 “你啊。” “才没有。” “没有吗?又说谎。” “就是没有。”继续嘴硬。 “那这里…”男人的大掌沿着纤细的肢朝上“心怎么跳得那么快?” 啊,⽔蓝惊呼一声,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能傻呼呼地举着満手的泡沫,直地站着。 “这里,比以前大很多。”他说着能让她羞死人的话“我一只手都快握不住了。” 天啊!她一动也不敢动,任凭手指轻而易举地窜进了⽩⾊的棉布睡裙,拨开內⾐。 “别…”她脸红得要炸爆了,扭着⾝子闪躲。 他低笑着抱紧她,不让她动,充満爱意的轻咬她细致的颈“那天我公司的小妹帮你买的內⾐,我觉得还不错,什么时候穿上让我看看?” 是那套薄纱的丝蕾罩和丁字吗?早就被她洗好收进了柜子里,她哪里还敢再穿啊。 “我喜看你穿我的⾐服。”他吻着她贝壳似的小耳垂,逐渐向红移动“还有,Sun是我叔叔的英文名,我可以带你去国美看他。” 没有旋紧的⽔龙头“哗哗”地流着,可惜没人管它,现在是属于情人间亲密的时刻,不得打扰。 电视里有位专家说过,如果二十一天做同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比如对着一个人,就会习惯这个人,而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二十一天了。 从他堂而皇之地来到她小小不⾜三十坪的老公寓,从此就乐不思蜀了,他家明明很大、很豪华,⽔蓝想不通他⼲嘛非要来跟她挤。 难道是怕她跑路?可是他现在是征信社的老板,她就是想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啊! 同样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她的屋子里冒出许多不属于她的东西。 鞋架上摆着他的拖鞋,冰箱里有他的啤酒,洗⾐篮里扔着他换下来的T恤和睡,浴室镜台上她的红⾊漱口杯里,新加⼊了一支蓝⾊的牙刷,而他的刮胡刀很不规矩地摆放在她的化妆⽔旁边。 ⽔蓝不知道自己和他,现在到底应该算什么关系。她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吃过他做的早餐,他会开车亲自送她到某大厦的办公大楼门口,看着他的车离开,她再穿过两条街去“安生”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不敢想他得知真相的后果,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可是现在,除了得过且过,能瞒了一天是一天吧! 下班回家的时光是一天最美好的,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和她一同煮饭、洗碗、散步,像一对恩爱的小夫,被幸福的光环暖暖地笼罩着。到了上,他的胃口一如既往地好,化⾝成为那只叫“饕餮”的野兽,把她当裹腹的美食大餐享用,每晚都变着花样地腾折她,非着她楚楚可怜地求饶才肯结束。 太幸福的生活,常常教人患得患失,就像小时候没吃过糖,不知道那是甜的,吃不到也不觉得难过,可真正尝过它的味道,哪⽇被大人告诫吃多了会蛀牙,心里也还是悄悄惦记着想吃个。她已经尝到了幸福的滋味,逐渐变得贪心起来,她害怕哪天就会尝不到这种滋味了。 心情复杂地将晾⼲的⾐物从⾐架上收下来,⽔蓝轻轻地关上台上的门,准备出去赴约。 最近这两天,欧驰好像特别地忙碌,早上出去,总是到了晚上才回来,还有几天会在半夜三更才爬上…他自作主张地拿着她的钥匙去外面打的那一副,到今天终是派上了用场。 今天的天空一直都是的,方格窗敞开着,却没有光洒进来,似乎又快要下雨了。 简单地换上⽩⾊的七分袖衬衫和蓝⾊碎花的半裙,她拿了伞就出了门,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就听到⾝后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两声了亮的喇叭声。 ⽔蓝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谁知“叭叭”又是两声,很明显是冲她来的。 她以为是欧驰,期待地回过头,谁知一辆从没见过的车子在她⾝边停下,车窗很快摇下,露出男人陌生喜悦的小脸。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冠楚楚,文质彬彬,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蓝确定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 “姐小,你好,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对她打招呼,并礼貌地下了车,站在她面前。 ⽔蓝盯着男人的脸,盯了大概⾜⾜有一分钟的样子,终于皱了一下眉头,缓缓道:“不记得。” “忘了吗?上个月在便利商店,我们见过的。”男人提醒她。 自从那天见过她,他有空就在这附近闲晃,期盼能遇到心仪的佳人,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了,可惜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不记得他了,清亮的⽔眸里全是疑惑和防备。不过没关系,凭自己各方面优质的案件,他有信心能追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 “姐小,原来你住在这里,我来过好几次了,可惜都没碰到过你。”他満脸写着“饶有趣兴”四个字,并讨好地问:“对了,你要出门吗?我可以送你一程。” “不用了。”⽔蓝很快拒绝,拎着伞,脚步匆匆,准备去不远处的捷运站。 “姐小,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真的只是想认识你。”男人见她要走,急急地在后面喊:“姐小,请等一下!” 纤⾜突然停住,⽔蓝深深昅了口气,似乎在作着抉择,终是回头,菱轻启:“先生贵姓?” “喔!我姓汤,汤伟翰。” “那…汤先生,⿇烦进我到中山区可以吗?” “当然乐意效劳。”男人惊喜万分,以为佳人被自己的诚意打动,更加殷勤地拉开车门“请上车。” 天空中有鸽群呼啸飞过,她一步步地走过去,像是走进一段宿命,又或者是逃也逃不掉的劫数。是啊,命运就像鸽子,要嘛飞走,不知所踪,要嘛遭人捕杀,死无葬⾝之地…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开。 与此同时的“驰逐”征信社里,气氛很凝重。 自从那个大胡子官警一个小时前登门拜访,在场的五、六个职员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大胡子官警姓马,是市察警局的刑队警队长,治安维护的绩效有目共睹,侦破不少大案件,成绩斐然,属于府政部门响当当的铁腕人物。 这位马官警是老板的人私朋友,看样子私很不错,可是让征信社的职员们怎么都想不通的是,征信社跟刑队警,一个民间组织、一个官方机构,看来看去也不会凑在一起嘛! 偏偏马官警有事没事总是喜跑来跟老板称兄道弟,甚至有好几次都被人听到他叫老板“老大”这就太扯了吧! 一个俊朗帅气,年轻有为,另一个大胡子,大老耝一个,论外型,怎么看也是后者比较老啊!还是说马官警是“⾝在曹营心在汉”其实是位无间道?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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