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笑小说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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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推理小说 > 怪笑小说  作者:东野圭吾 书号:42585 更新时间:2017/10/17 
后记
  郁积电车

  我经常搭乘电车的时期是‮生学‬时代。当时我上学的路线是先搭近铁(即近畿⽇本铁道,⽇本关系地区最大的私营铁路公司,线路涵盖大阪、京都和奈良等地。)从布施站至鹤桥站,再换乘环状线到天王寺下车。每天车上都拥挤得如沙丁鱼罐头一般,自然也不乏⾊狼、扒手出没。在布施和鹤桥之间有个今里站,我有个朋友从这一站上车,他就不时偷摸女人庇股,还狡辩说“只是手背碰碰不算⾊狼”有一回他出手‮亵猥‬时我刚好在场,那位化着浓妆的⽩领女郞似乎弄错了,竟朝我狠狠瞪过来。

  自从通了地铁后,我就不用再受挤车之苦了,因为离家最近的站就是始发站。虽是最近的站,依然得走十五分钟以上。等到从家步行三十秒即到的地铁站建成时,我已经离开了大阪。

  上班族时代我都开车去公司,故而很幸运地不用去搭満员的电车。但每天都遭遇堵车,后来发现还不如到最后一刻才出门,然后抄近道一路狂飙而去有效率。

  开车上班虽然轻松惬意,但下班后就没法和同事一起去小酌两杯。我一直梦想能像《海螺‮姐小‬》(⽇本漫画家长⾕川町子的四格漫画,主角为主妇海螺‮姐小‬,在⽇本家喻户晓。)里的益男或波平那样,随心所地把酒言

  成为作家后我一直在家工作,但有两年时间在外面租了工作室,每天过去上班。本来开车二十分钟就可到达,但我总是刻意搭公再转电车,在路上‮腾折‬将近一个小时。这样很辛苦,却也很有乐趣。那间工作室邻近市中心,因此颇受编辑好评,现在从市中心到我家要花上一个半小时,想必在编辑中风评不佳吧。

  这篇作品是在去往工作室的途中偶然想到的。不,说偶然想到不是很确切,应该说,是我揣摩着眼前人们的心境,不知不觉间便构思出了这样的故事。

  有时也想再坐坐那种郁积电车,但每天都坐就很令人生厌了。

  一彻老爸

  《巨人之星》和《明⽇之丈》(又译《小拳王》、《铁拳浪子》,1967-1973年连载的拳击漫画名作。)都是我少年时代的经典漫画,但如今想想,颇有很是莫名奇妙的地方。其中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的,都是星一彻发明的魔送球。这是种三垒手给一垒手的传球,看似直奔跑向一垒的跑着脸部而去,但当对方胆怯减速时,球就一个急转弯,稳稳落⼊一垒手的手套,当真是出神⼊化。星一彻本是知名三垒手,因肩伤无法投出快速球,故而发明了这样的技巧。

  可这样再怎么想都很奇怪。既然投不出比跑着速度更快的球,又怎么可能投出险些击中他脸部的球呢?

  这个倒还罢了,多少总能勉強说通。最令我难以理解的,是星飞雄马对魔送球的看法。

  进⼊巨人队后,他旋即意识到单凭直球不⾜以纵横天下,于是开始研发新的变化球,悟出了大联盟魔球一号。可我很想说:慢着!你为什么不投爸爸教你的魔送球呢?那可是厉害无比的变化球啊,谁也休想克得住。再搭配精准到毫厘不差的刚速直球,绝对是如虎添翼,赢上几十场也不在话下。

  可是飞雄马迟迟想不到向打者投魔送球的招数。直到开发大联盟魔球二号时,他才终于想起来,但并未直接拿来用,而是利用它的原理发明了消失的魔球。这里又有个不合情理的地方:每次一看出消失的魔球本质就是魔送球,打者无不立刻挥猛击。我要再次強调,魔送球可是很厉害的变化球,带起的风势甚至会卷得地面尘土飞扬。在尘土掩蔽下遁形的魔球自然没人打得到,但就算看到了球的踪影,也同样不可能打中。

  虽说没少吹⽑求疵,我却并非与这部漫画有什么过节,毋宁说是感情深厚的表现。实际上在《巨人之星》里,魔送球远比大联盟魔球意义重大,每到故事的转折点,总会牵扯到魔送球。因为魔送球是⽗亲一彻的分⾝,只要飞雄马一天不和魔送球划清界限,他就无法摆脫⽗亲的掌控,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

  写这篇作品时,我思考的都是诸如此类的严肃问题,最后却写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逆转同学会

  读过我作品的朋友或许知道,我对教师很反感。至于原因,应该是从未得到过教师的关爱。世上也有不少人直到长大成人之后,依然很感念关照过自己的恩师,每次见到这种人,我都深感羡慕。

  和我情很好的作家黑川博行先生,过去曾在⾼中教美术。如果我当年能遇到像他这样出⾊的老师,或许就不会变得不相信大人了。很可惜,我遇到的老师全是煞费苦心装扮成圣人状的笨蛋。念初中的时候,有个年轻老师幽默风趣,难得我还蛮喜他的,没想到他竟当着大家的面,公然对因事故左眼受伤的我说出不堪⼊耳的歧视的话。虽然我并未因此受到伤害,却对自己有眼无珠、看不透他的本感到很气愤。

  《逆转同学会》虽是艺术创作,灵感却来自我的亲⾝经历。我曾受邀参加这种前教师的聚会,但不是去聚会,而是请我去演讲。邀请函上的措辞很客气,看得我诚惶诚恐。

  但我最终回信谢绝,理由是排不开⽇程。这固然是事实,但还有一个信上没提的原因,那就是邀请函里注明“恕不支付演讲费”

  我并不是贪图金钱,假如对方提出要致送演讲费,我反而会主动辞谢。但看到信上如此表示,不由油然而生“教师果然都是这个德行”之感。

  再说件别的事。几年前,我为曾供职过的公司的內部杂志撰写随笔,当时先是公司的前辈打来电话探询意见,随后社內杂志的编辑寄来正式的邀请函,函中注明“尽量为您申请稿费”不久公司的前辈再度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接下这份工作,这时我才第一次表示同意。接着前辈又说“有件事不太好启齿”然后问我稿费应该支付多少比较合适。通常像这种情况,最后才谈稿酬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当下我答复他说,不需要支付稿费,只要送我随后几期的內部杂志就可以。前辈确认我是出自真心后,条件便谈妥了。这份工作让我很愉快。

  而我毕业的大学也曾数次向我邀稿。有一回我忽然收到一个厚厚的信封,纳闷地拆开一看,里面是稿纸和回邮信封,另外附了一页信纸,说明稿件和题目,最低页数、截稿⽇期和联系方式。其中最低页数若换算成四百字稿纸,要将近二十页,截稿⽇期是二十天后。因为只字没提稿费,我想应该意味着这是无偿的吧?如果这样我也乖乖替他写稿,那为了区区几页随笔就提前一个月打电话联系的编辑也太可悲了。不用说,我自然将其扔到一边不加理会。快到截稿⽇期时,负责人打来电话再三央求,我只好大幅削减页数后差了事。大学常被视为欠缺社会常识的地方,依我看也并非没有缘由。

  ‮生学‬并不是学校的走卒或手下,尤其毕业之后更是如此。学校理应把他们当成有职业的社会人士来对待。

  我想,前面提到的那位请我演讲的老师其实也是明⽩这个道理,只是多少有些倚老卖老的心态。否则,对于一个要从东京远赴大阪演讲的人,应该是说不出“恕不支付演讲费”这种话的。而我不愿意纵容这种倚老卖老的心态,是因为我的教师过敏症太严重了。

  超狸理论

  我不喜在科学上站不住脚的事情,但这并不代表我不喜缺乏科学依据的小说,毕竟我自己写的不少小说也算不上多科学。我反感的,是从不科学的角度来解释事实。

  “有人在XX小学厕所里见到过少女的幽灵。”

  这种说法没有问题,因为的确可能有人看见幽灵,这是可以证明的。

  “XX小学厕所里出现少女的幽灵。”

  这样讲就不对了。幽灵的存在尚未得到科学证实。如果要这样说,多少总得提出证据。那如果说有一百人目击过呢,是不是就可以认同?还是不行。说极端一点,就算亲眼所见,我也不同意这种说法。这个时候只能得出“到那里会看到类似少女幽灵的东西”这样的结论,如此而已。至于那究系何物,则是接下来需要研究的事。

  我时常听到这种论调:“因为不希望自己建立的理论遭到破坏,科学家总是对超自然现象视若无睹。”对于那些一手缔造文明的伟大科学家来说,这种看法是何等的无礼。没有人会比科学家更期待推翻既有概念的现象出现,他们总是梦想着将自己信仰的一切彻底颠覆,因为唯有不断推翻与重建,科学才能⽇新月异。基于这种观念,有时他们也会表现得很冷酷。例如阪神大地震发生时,以建筑学家为首的科学家们必然大为震惊,但将这场悲剧视为资料宝库的,也正是这些科学家。

  实际上,向来拒绝面对现实的,毋宁说是非科学界人士。否定地球自传这一事实的,究竟是科学家,还是宗教家?

  科学家自然也会犯错,因急于得出结论而错误研判资料、导致社会动不安的事情曾一再上演。但在科学的世界里,错误的结论绝不会长久占据统治地位,总会有其他科学家进行补充试验,验证结论是否正确。一旦别人提出⾜以推翻原有结论的确凿证据,科学家便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对常温核聚变提出质疑的,也正式科学家本⾝。

  科学家对鼓吹超科学的人士不屑一顾,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提供证据。单纯的耳闻目睹是不⾜以作为证据的,他们提出的唯一物证就是照片和录像带。而所有证据之中,还没有发现哪一样可以说“只能用超自然现象来解释”的。说得直⽩一些,很多甚至有捏皂之嫌。在科学的世界里,一旦捏皂证据被发现,当事者就必须从此退出研究第一线,这是毋庸置疑的。从这个意义上,超科学的世界好混多了。

  本篇小说参考了《科学朝⽇》一九九三年五月号上刊登的《UFO影像真相探秘》等作品,尤其是科学记者久保田裕先生的报道给了我不少灵感,在此谨致谢意。

  最后需要申明的是,虽然我目前并不相信超自然现象,但时刻都做好了接受的心理准备。只要有科学的证据,无论是幽灵、尼斯湖⽔怪、超能力,还是UFO确系外星人通工具,我都会欣然相信。不,应该说,我其实很期待有这样的事物存在。

  无人岛大相扑转播

  这是我上小学低年级时发生的事。

  有位大叔总是穿着鼠灰⾊(已经脏到不能用灰⾊来形容了)的衬衫,抱着双臂,一边走一边念念有词。他⾝材瘦削,面容清癯,理得短短的头发透着斑⽩,眼神老是飘向远方。

  几乎每天一道固定时间,那位大叔就会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咕咕哝哝地从我们这些嬉闹的孩子⾝边走过,仿佛本没有看到我们的存在。他的⾝体周围张着一道无形的屏障,营造出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旁人谁也不得其门而⼊。看他的模样,也就是个普通的路人,但散发出的气场却让人觉得很像苦行僧。事实上我们当时还真以为他嘴里念叨的是经文。

  印象中似乎是一次去澡堂的路上,那位大叔就走在我前方。他像平时那样双臂抱,微弓着⾝子,嘴里念念有词。我加快脚步跟上去,终于听清了他念叨得话,那可真是出人意料。

  “现在是第八局下半局,上场的打者是长岛。他今天的成绩是三次打击,一次安打。那么投手村山又将如何应对呢?目前一垒、二垒上都有跑者,村山投出了球!是一记外角球!长岛做了一两次假打,投手丘上的村山和捕手换暗号后,开始第二次投球。球投出去了!啊!打中了!长岛将球打到三垒手与游击手之间,三垒手漏球,游击手也没有追上。安打!安打!这是支左外安打!二垒跑者踏过三垒,冲向本垒!左外场员现在接到球了,全力将球直接传向本垒!这是球与跑者之间的竞争,时机很微妙,如果捕手抢先接到球触杀…‮全安‬上垒、‮全安‬上垒、‮全安‬上垒!跑者成功回到了本垒!捕手立刻将球传向三垒!‮全安‬上垒,这次也是‮全安‬上垒!巨人队以一分优势领先,而且一垒三垒都有跑者…”

  以上只是我如今随意揣想出来的,重点在于大叔当时一路都在嘀咕这样的话,而且滔滔不绝,一气呵成,俨然如收音机的实况转播一般。我甚至觉得或许比真正的转播还过瘾。

  后来我才发现,大人们好像很了解他的来历。听说他的人生似乎不堪顺遂,但当妈妈说出下面这番话时,我莫名地感到⾼兴。

  “他可真不简单,讲得那么流利,一点都不停顿,说不定头脑其实很灵光。”

  至今一想到这位大叔,我依然怀念不已。

  尸台社区

  通常来说,一个人一生中最大一笔购物就是买房。不买房的人自然也有,这里讨论的是已经或正打算买房的人。

  依我的经验,买房真的很辛苦,说实话简直⿇烦透了。在脑海里浮想联翩的时候还很神往,一旦付诸实际行动,只会让人愁眉不展。筹措资金就是其中一桩头疼事。

  但买房辛苦的最大原因,是每个人都打心底觉得“绝对不能失败”毕竟是一笔巨额易,万一有什么不称心,总不能轻松说声“哎呀,买得太失败了,扔了再买个新的吧”就算要另买新房,也得先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来筹集资金。但会让业主感觉买得很失败的房子,通常都卖不出⾼价,运气不好时,甚至便宜甩卖也没人要。

  由于这种庒力,买家难免患得患失、不胜其烦。烦恼到最后,往往会凭一时冲动买下房子。

  挑选房子的关键,取决于买家优先考虑的因素。例如,一家之主是优先考虑工作还是优先考虑家庭,就是个重要的分歧点。有的人宁可自己每天路途迢迢地去上班,也要让孩子住上宽敞的房子,这份爱心和毅力我着实佩服。就算背后也存有期待房子升值的投机心理,我还是觉得很了不起。我就办不到。

  这篇小说写于泡沫经济破灭后不久。时至今⽇,套用“如今已不是二战刚结束的时代了”的说法,也可以说“如今已不是泡沫经济刚破灭的时候了”但我觉得类似的故事依旧会在某处上演,只是应该不至于冒出尸体罢了。

  献给某位老爷爷的线香

  我的祖⺟在九十七岁时过世。这样说可能有点怪,但那场葬礼还満令人愉快的。

  我离开老家大阪已久,和堂兄弟姐妹们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在葬礼上重逢时,彼此热热闹闹地寒暄招呼,就像开同学会一样。当我发现某位大婶竟然是我同年的堂妹时,真是吃惊不小。在会场里四下跑的,都是这些堂姐妹的小孩。

  伯⽗姑妈他们看到亲戚们难得地大团聚,也笑得合不拢嘴。葬礼的气氛如此和乐融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祖⺟的⾼寿。⽗亲和伯⽗早在几年前便着手准备葬礼费用,还找了葬仪社来估价。若说有什么遗憾,就是祖⺟没能突破百岁大关。但在葬礼上,当司仪说出“享年九十九岁”时(好像都说虚岁),全场仿佛都在无声地惊叹。

  流泪的只有我姑妈,也就是祖⺟的亲女儿。把花束放⼊棺材时,她‮摸抚‬着祖⺟的脸落下泪来。在去火葬场的公车上,听到孙女说捡骨很恶心时,这位姑妈却回答:

  “捡骨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觉得人的骨头恶心,那想成鱼骨头不就好啦。”说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篇作品是在葬礼前夜守灵时偶然想到的。标题诚如读者诸君所见,是借鉴自小说《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国美‬作家丹尼尔?凯斯的作品,讲述一名弱智患者接受脑部手术逐渐成为天才后的离奇经历。1959年以短篇形式刊登于杂志上,荣获雨果奖,1966年改写成长篇小说,荣获星云奖。)。原本我想写成长篇,但原版的《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也是短篇版本口碑更佳,于是就维持了现在的短篇形式。

  动物家庭

  芸芸众生,不外乎分为两类,一类是鸟人,一类是鱼人——以上纯属我东野个人的理论。

  这理论是我随便说说的,并没有什么据,没想到向朋友提起时却很受认同,还有人表示“啊,那我应该算是鱼人了”所以我觉得或许这个分类还准的。当然,也有人认为自己不属于任何一类。

  照这个不大可靠的理论来判断,我可算典型的鸟人。我特别喜坐‮机飞‬,如果有机会,也很想尝试蹦极和跳伞。另外帆伞我也玩过,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但潜⽔我就不行了,不,不光潜⽔,我本就不想看到海里的景⾊。悉我的人都知道,⽔族馆我也不喜去。甚至看到儿童图鉴里绘制的海底景象时,我背上都会蹿其一股恶寒。

  我曾参观过加拿大的某博物馆,里面有一个展区展示海中的恐龙模型,整个展区营造成太古时代的海底情境。我一踏进去,立刻浑⾝都不舒服。

  小时候我上过游泳培训班(现在应该是叫“swimmingschool”),还参加过大阪府的游泳大赛,所以并非不会游泳。在游泳池里潜⽔对我来说不值一提,也很喜,但在海里就完全不行。

  但我很爱吃鱼类和贝类,几乎无一嫌弃,因此如果要把我自己比作一种动物,我的答案永远是“海鸥”

  关于这篇作品,闲话我就不多说了,请读者诸君自行领略吧。至今所写的短篇中,这是我自认倾注了最多心力的一篇,但也不敢说就一定符合每位读者的口味。

  (全文完) wwW.niL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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