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窃贼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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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灵异小说 > 肉体窃贼 作者:安妮·赖斯 书号:41730 | 更新时间:2017/9/22 |
第六章 | |
等我醒来时,我已经不太生那小恶魔的气了。事实上,我感到相当⼊。就在这时太下沉,该我占上风了。我决定做一个小小的试验。我去了巴黎,一个人迅速而悄悄地飞越海峡。现在让我谈点题外话,只是为了讲清这些年来,我一直完全避免去巴黎。所以我对二十世纪的巴黎一无所知。原因很显然,我在过去的岁月里在巴黎受的罪实在太多了。而且我本能地不去看在拉雪兹公墓四周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建筑,以及在电灯通明的土伊勒里花园里旋转的⾩式转轮。不过內心里我一直望渴回到巴黎。我怎么能不回去呢?这个小试验给我勇气和极好的籍口。它转移我不可避免出现的苦恼,因为我现在有了一个目标。在我刚到巴黎的那阵子,我意识到自己的选择非常正确,因为这里不是别的地方,而是巴黎,当我行走在热闹漂亮的林荫大道上,不可避免地经过昅⾎鬼剧院曾经所在的那个地方,我感到特别幸福。 的确,少数几家旧时的剧院一直存留到今天,仍旧富丽堂皇地耸立在四周林立的现代建筑之中,并昅引着各自的观众。当我漫步在灯光通明的香榭丽舍大街上,看着満街跑的小汽车和密密⿇⿇的行人,我意识到巴黎并不像威尼斯那样是座博物馆之城。它现在与过去两百年一样充満生机和活力。毕竟它是首都。一个⽇新月异、花样不断翻新的地方。我诧异于乔治-庞毕度中心⾚裸裸的辉煌,它从名闻遐迩的巴黎圣⺟院教堂的飞行扶垛旁赫然而起。哦,我真⾼兴自己来到巴黎。 可是我还有任务,不是么?不管是凡人还是不朽者,反正我没把我的巴黎之行告诉任何人。我没有给我的巴黎律师打电话,虽然这样会很不方便。我还是沿袭老方法,在黑暗的后街里从两个特别讨厌但很有钱的罪犯手里抢到一大笔钱。接着我朝秋雪覆盖的旺多姆广场走去,那些在我那个时代就有的宮殿现在仍然伫立着。我用“凡-钦德加顿男爵”这个化名把自己安置在丽晶店酒的一个豪华房间。在这里一连两个晚上,我都没出去逛,而是躲在堪与玛丽-安东尼特的凡尔赛宮相媲美的奢侈和⾼品味的房间。的确,看着周围奢华的巴黎装饰、华丽的路易十六风格坐椅和墙上那些漂亮的凹凸装饰镶板,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啊,巴黎。除了巴黎,还有那里的木头镀上金后看上去仍这么美呢! 我趴在带挂毯的五人执政內阁时期的长沙发上,马上开始读大卫的手稿,中间偶然出去在安静的客厅和卧室里踱步,或者打开一扇道地的法国窗户(带着用金银或宝石镶饰的椭圆形手把),观赏旅馆后花园,那么庄严肃穆安静。 大卫的游记深深昅引我。很快我就觉得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很显然,大卫在年轻时完全是个行动者,而且只涉猎有关行动的书籍。他那时的最大乐趣全在打猎方面。年仅十岁就猎杀了他的第一只猎物。他对捕杀那些孟加拉猛虎的描述充溢着追捕本⾝和冒尽风险的动和奋兴。他总是尽量靠近野兽后才开,不止一次他差点命丧于猛兽的攻击。 他曾热爱过洲非和印度,在那个没人想到大象面临灭绝危险的年代捕猎过大象。他也遭到过野公牛的无数次攻击,然后才用把它们击倒。在赛利坚提平原捕猎狮子时,他也招致过类似的危险。 确实,他曾经偏离大道,专门在陡峭崎岖的山路上徒步旅行,在⽔流湍急的河里游泳,把手扶在鳄鱼耝糙的⽪层,面对毒蛇以克服自己长期形成的恐惧…他很爱在露天觉睡,靠着油灯或腊烛光线潦草地写⽇记,只吃他捕杀的野兽的⾁,尽管这种⾁也很少,自己一个人把兽⽪剥下来,没有帮手。 他的描述能力不算太強。他不耐烦推敲词句,年轻时尤其如此。然而你从他的回忆录里还是能感受到热带的炎热,听到蚊虫的嗡嗡声。简直不可思议,这样一个人居然会享受泰柏特庄园冬季的温暖舒适和他的组织总部里的奢侈环境,乃至现在居然对它上了瘾。 不过许多英国绅士都曾作出过这样的选择,做自以为对自己的成份和年龄合适的事情。 至于他在巴西的冒险,不妨由另一个人执笔来写也行。文笔同样松散,词汇同样贫乏和简单,同样充満冒险的求渴,不过內容转向超自然的神秘现象,一个睿智和理得多的人冒出来。确实,连词汇本⾝也有所改变,包括许多烦人的葡萄牙语和洲非词汇,以表达大卫当时实在不知如何说才好的一些概念和⾝体感觉。冒险的质也变了:经历一连串同巴西女祭司及精灵的原始而恐怖的遭遇之后,大卫的大脑发展出一种強大的心灵感应力。他的⾝体变成了这种超自然力的工具或宿体,从而为⽇后他这名研究神秘学的学者崭露头角,铺平道路。 在他的巴西回忆录里也有许多关于物质世界的描写。讲述了这个家国有许多嵌多布雷教的信徒聚会的小木屋,他们在夭主教圣徒和嵌多布雷诸神的塑像前点燃腊烛。还讲述他们的鼓和舞蹈,还有这帮信徒不可避免地出神⼊定,不自觉地成为精灵的宿主,并呈现出某个神祗的属和特征,永远具有念符咒的魅惑力。但是重点却完全放在虚幻的东西上面,放在对內心力量的感知和这种力量与外部力量的搏斗。这个爱冒险的年轻人曾完全在物质世界里寻找真理——野兽的气味,丛林里的小径、猎的击、猎物的栽倒…但在这里,他已经消失了。 等到大卫离开里约热內卢时,他已经成为另外一个人,虽然他的叙述经过后来的庒缩和润⾊,并且显然经过编辑,但它仍然包括大量就地写下的⽇记。毫无疑问,按照世俗的话语,他曾经处在发疯的边缘。他再也看不到他到处都可见到的街道、建筑和人群,他只见到了源自他者的精灵、神祗和无形的力量,以及各类人⾝对所有这些怪物有意无意的精神抵抗。的确,假如他不曾深⼊过亚马逊河的热带丛林,假如他不曾強迫过自己再次成为英国猎人的话,他或许会永远从他的世界里失。一连数个月,他都是个憔悴的“病人”从卷起的袖口和肮脏的管里露出被光晒黑的肢体,浪迹在里约热內卢,寻觅越来越強烈的精神体验,完全隔绝与本国同胞的接触,无论他们那样着他要与他来往。然后,他又穿上正规的卡其布猎装,扛起大号猎,备⾜最好的英国野营食品,出发去恢复自己的猎人本,并打死那只美洲猛虎,再亲自用小刀剥下它的兽⽪,剖开它的膛。 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再回到里约热內卢去。这并非那么不可思议,因为假如他真的回去,也许就不会再离开那儿。不过很显然,当个嵌多布雷信徒的生活对他来说还不够。英雄总是寻求冒险,但是危险本⾝无法完全呑没他们。 了解了他的这些经历,更加深我对他的热爱,一想到从此后他竟然在泰拉玛斯卡聊度一生,我就深感悲哀。这种⽇子似乎配不上他,或者说它并不能使他真正开心,虽然他坚持说他需要这种⽇子,这似乎完全是个错误。 当然,加深了对他的了解也使我更加对他充満求渴。我又想到,在我黑暗的超自然青年时代,我曾为我自己找过几个可能真正作我伴侣的对手,比如卡布瑞,但她不需要我;尼古拉斯疯了,路易,他因为我把他⼊不死的王国而无法原谅我,尽管这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只有克劳蒂娅是个例外——我那勇猛无畏的小克劳蒂娅,我打猎的伴侣,胡昅⾎的杀手,卓越的昅⾎鬼。正是出乎她超群的惑力,使她最终转而反对她的制造者。对,她始终是唯一真正像我的昅⾎鬼。怪不得她现在老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也许这就是原因。 肯定这与我热爱大卫有着某种联系。但我以前并没有看出来。我真是很爱他,当克劳蒂娅转而反对我,不再当我的伴侣之后,我感到特别、特别空虚。 这些手稿也为我充分说明另外一点。大卫正是拒绝“黑⾊天赋”的那个人,而且顽強地拒绝到底,这个人真是无所畏惧。他虽不喜死,但也不怕。他从没怕过死。 但我来巴黎并不只是为了读他的回忆录。我心中还有一个目的。我离开旅馆的这种天赐而永恒的与世隔绝状态,开始在巴黎缓慢而公开地漫游。 我在马德兰大街买了几件漂亮的⾐服,包括一件深蓝⾊双排扣的山羊绒外⾐。随后我在左岸消磨了几个小时,逛了那些漂亮人的咖啡馆,边逛边想着大卫讲的上帝和撒旦的故事,并且纳闷他是否真的见到他们。当然,巴黎是上帝同撒旦会晤的绝佳地点,可是…我在巴黎地下铁里游了一会,观察别的乘客,试图找出巴黎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难道是他们的机警,他们的劲头吗?是他们避免同别人目光对视的方式吗?我说不出来。不过他们和国美人很不一样,这我到处都能看到。我意识到我理解了他们。我喜他们。巴黎是个太富有的城市,有无数昂贵的⽪大⾐,珠宝和其他奢侈品,使我目不暇接,眼花撩。显得比国美的城市还富有。它在我那个时代好像也不比现在逊⾊,有那么多的玻璃马车和戴着⽩⾊假发的绅士淑女。不过那时穷人也到处都是,甚至就躺在大街上奄奄一息。而现在我只见到富人,有时还能看到整座城市几百辆汽车和无数石头房屋,旅馆和住宅多得难以置信。当然我也在狩猎。我在进餐。 翌⽇凌晨,我站在庞毕度中心的最⾼一层楼上,仰望着和我那可爱的新奥尔良一样的紫⾊天空,远眺着这座四通八达,灯火通明的大都市从睡梦中醒来。我凝视着远方的艾菲尔铁塔从神圣的夜⾊中拔地而起。 哦,巴黎,我知道我会回你的怀抱,而且在不久之后。在不远的将来的某个夜晚,我会在我一向热爱的圣路易岛上为自己搭一个巢。让福煦大街两旁的那些⾼大建筑见鬼去吧。我会在那儿找到我曾经和卡布瑞共同搞出“黑⾊魔法”的那座建筑,⺟亲导领儿子,使亲生之子把她变成他魔界的女儿,凡人的一生已将她释放,彷佛它只是被我抓住手腕的一只手。 我将把路易也带回来,路易在失去克劳蒂娅之前那么热爱这座城市。是的,必须引导他重新热爱巴黎。同时,我还要慢慢走到和平咖啡馆,它就在拿破仑三世统治时期那悲剧的一年里、路易和克劳蒂娅曾住过的那家大旅馆內。我要坐在里面,要一杯葡萄酒,不去碰它,然后強迫自己冷静地思考这一切,并采取对策。 唔,在沙漠里经过那次炼狱般的考验,我更加強壮。我作好出事的准备…终于,在这天凌晨,当我变得有点忧郁,并为那些摇摇坠的在一七八0年代盖的老建筑伤感时,当晨雾笼罩在半封冻的塞纳河上,我在离斯德岛那座桥很近的岸边石壁远眺时,我看见要找的那个人。首先是那种感觉又出现。这一次我马上就把它识别出来,并随着它的发生仔细感受:先是那轻微的晕头转向感,这我忍住了,没有失去控制。然后是阵阵轻微而舒服的震颤。接着是全⾝一阵紧似一阵的收缩,手指、脚趾,四肢,躯⼲无一例外。对,就好像我的全⾝在严格保持其比例的同时,变得越来越小,什么东西迫使我脫出正在缩小的躯壳!就在我快要支持不住、马上要被挤出⾝体时,我的头脑清醒了,这种感觉也随之消失。我前两次出现的正是这种感觉。我站在桥边,思考着这件事,努力把细节记住。这时我看见一辆疾驶的小汽车在河的对岸猛地刹住,那个人.褐⾊头发的年轻人从车里钻了出来。他像以前那样笨拙,试探地站直,用他那对痴而发亮的眼睛盯住了我。 他没有让自己的小骄车的马达熄火。我像上次那样又感到他的恐惧。显然他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这是毫无疑问。我已经在这儿看了两个小时的风景,等着他发现我,我想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最后,他终于鼓⾜勇气,走过桥来。我对面马上出现一个穿着长大⾐的英俊男子,脖子上围着一条⽩围巾,半走半跑,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地方站住了。而我仍站在原地,肘倚在栏杆上,冷冷地盯着他。他又猛地把另一个信封递给我。我一把抓住他的手。 “别着急,德-莱恩康特先生!”他绝望地小声说。上流社会说的英国口音,很像大卫的口音,法语的音节说得非常道地。手被我抓住,他吓得差点死过去。 “你到底是谁?”我问他。 “我有个建议给您!您要是不听那才傻呢。是您特别想要的东西。相信我,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别人能把它给您了!” 我松开了他的手,他向后一跳,差点来个后滚翻,连忙伸手去抓石头的栏杆。这个人的姿态怎么啦?他⾝材魁梧,可移动起来却好像是个瘦弱、拘谨的人。我无法想像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就把你的建议讲清楚!”我说。我能听见他的心脏在他宽阔的膛里停跳了一下。 “不行,”他说。“但是不久我们就能谈了。”彬彬有礼,很有修养的声音。 就他那双贼亮的褐⾊大眼睛和光滑年轻的脸庞来说,他的声调未免过于谨慎和有教养了。难道他是从温室里培养出来的花朵,虽然长得⾼⾼大大,但在长辈的溺爱下弱不噤风,从没见过一个同龄人吗? “别着急!”他又急得大喊,然后转⾝就跑,跌跌撞撞,首尾难顾,最后,他硬是让自己⾼大笨重的躯体钻进那辆小骄车,在冰冻的秋雪里一溜烟似地开走了。真的,他消失在圣⽇耳曼区的速度太快了,我担心他会死于通事故。 我低头看这个信封。大概又是一篇该死的小说。我气得把它撕开,有点后悔不该放他走,可又有点喜玩这个小游戏,甚至有点嘲笑自己,笑自己对他机智得能把我找出来硬是束手无策,气得⼲着急。 我一看,是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的录影带,叫《反之亦如此》。这倒底是怎么回事?我把它翻过来细看广告。是部喜剧片。 我回到旅馆。还有一个包里在等着我呢。又是一部录影带,题目是《全部的我》。塑胶盒背面的广告再次说明它是什么內容。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没有录影机!连大名鼎鼎的丽晶饭店也没有。虽然时近破晓,我还是接通大卫的电话。 “你能不能来巴黎?我把一切都为你安排好。晚饭时见面,明天晚上八点在楼下的餐厅见。” 然后我拨通了我的凡人代理人,把他从上叫醒,并指示他把大卫的车票、⾼级轿车、套房及一切他需要的东西都安排好。要为大卫准备现金、要有鲜花、要有冰冻香槟酒。完了,我便出去找一个全安的地方觉睡。一个小时之后,当我站在一座废弃老房子的黑暗嘲地下室时,我想那个凡人小混蛋现在还能不能找到我?他是不是知道我⽩天觉睡的地方?他会不会像三流电影里的某个蹙脚的昅⾎鬼猎手,一点也不顾神秘气氛,而把光放进来,照在我的⾝上呢?我在地下室下面又挖了一个深洞。任何凡人也不可能找到我。即使我睡着了,假如他敢来,我也能在睡梦中把他扼死。 “你认为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问大卫。餐厅装饰得很雅致,只坐満了一半。我坐在烛光里,⾝着黑⾊的用餐套装和丝衬衫,两臂叉抱在前,很喜面前只摆着淡紫⾊的酒杯、把我眼睛遮住的场面。我能清楚地看见那些绣帷门帘和窗外昏暗的花园。 大卫贪婪地吃着。来到巴黎他十分⾼兴。他很喜自己能够鸟瞰多姆广场的旅馆套房,里面有丝绒地毯和镀金家具。他还在罗浮宮博物馆里泡了一个下午。 “唔,看来你知道喽?”他反问。 “我也不敢肯定,”我说。“我当然看过一些一般的小说,可这些小说完全不同。” “怎么呢?” “嗯,你瞧,在拉夫克拉夫特的小说里,那个凶恶的女人阿森娜特同她丈夫换了⾝体。她的灵魂套着她丈夫的男躯体在城里到处游逛,与此同时他却穿着她的⾝体待在家里,既难过又困惑。我原以为这是荒诞可笑的事。是作家富于想像力的胡诌。我还记得阿森哪特其实也不是阿森娜特,而是她的⽗亲,他也同女人互换了⾝体。所有的这些使拉夫克拉夫特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即擅长写讨厌的库多鲁琊神之类的题材。” “这也许同此事无关。那个埃及故事怎么说的?” “同上一篇完全不同。腐朽的死尸仍然拥有生命,你知道的…” “对。可故事情节是——” “嗯,这具木乃伊的灵魂设法占有一位考古学家的⾝体,而可怜的考古学家却换上木乃伊的枯朽⾝体…” “对呀!” “天哪,我明⽩你要说什么了,那电影《反之亦如此》也是,讲的是一个男孩的灵魂和一个男人的灵魂互换⾁体的事情!结果一切都颠三倒四了,直到他们又把⾝体换回来为止。还有那个电影《全部的我》也是讲灵魂换⾝体的。你太正确了。四篇小说讲的是一码事。” “正是这样。” “天哪,大卫。这下全清楚了。不知为什么我以前没看出来。不过…” “这个人正试图要你相信,他很了解这种换⾝术。他在引你,向你暗示这种事是可以办到的。” “上帝呵,当然了。这就全明⽩了:他移动的方式,他的走路跑步,举手投⾜。” “什么?” 我坐在那儿目瞪口呆,先没回答,而是回忆那小子的一举一动,尽我的记忆所能,从不同角度回想他的形像和举止。是的,在威尼斯时,他活动起来就显得特别笨手笨脚。 “大卫,他能置换⾁体。” “莱斯特,别太匆忙做出这样一圆大胆的结论!他也许自认为能做到。他也许想试一试。他也许正完全生活在一个幻想的世界。” “不对。他向我提出了建议,大卫,他的建议正是我想听到的!他能够同别人换⾝体!” “莱斯特,你可别相信!” “大卫,这正是他不对劲的地方!自从我在迈阿密海滩上见到他之后,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那不是他的⾝体!所以他才无法使用其肌⾁组织和其…其⾝⾼。所以他跑的时候才会老要摔倒,他控制不了那两条又长又有气力的腿。上帝呵,那个人穿着别人的⾝体。还有他的声音;大卫,我跟你讲过他的声音。它不是年轻男人的声音。啊,全明⽩了!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认为他有意选中那副⾝体,因为我会注意到它。我再告诉你点别的,他已经在我⾝上试过这套换⾝把戏,但没成功。” 我说不下去了;这种可能太让我吃惊了。 “他在你⾝上试过啦!怎么回事?” 我向他描述了那种特殊的感觉——那种颤抖,那种收缩,那种我正被挤出自己躯体的感觉。 对我说的话他没有回答。可我能看出我的话对他产生的影响。他一动不动地坐着,眯着眼睛,右手半握拳,无力地搭在他的碟子旁边。 “这是对我的袭击,对不对?他竟想把我挤出我自己的⾝体!这样他好钻进去。当然他这是休想。可他为什么敢冒生命危险做这种企图冒犯我的事呢?” “他真的想要你的命吗?”大卫问我。 “没有,他只是让我更好奇了,非常非常好奇!” “这下你就有答案啦。我想他十分了解你。” “什么?”我听到了他的话,但却一时回答不上来。我又分神去回忆那种感觉。“那种感觉特别強烈。哦,你难道看不出他的企图吗?他在暗示我同他换⾝体。他要把那个英俊年轻的凡人⾝体给我。” “是的,”大卫冷冷地说。“我想你说得对。” “他⼲嘛还待在那副躯体里呢?”我说。“很显然地待在里头很不舒服。他想换⾝体。他在说他能换⾝体!所以他才冒这个风险。他肯定清楚我要他的小命易如反掌,掐死他像捏死个臭虫那么容易。我甚至不喜他,我是说他的举止。可他穿的⾝体真。没错,就是这么回事。他会换⾝术,大卫,他知道怎样换⾝。” “赶快悬崖勒马!你可不能做这种试验。” “什么?为什么不行?你是说这种事不可能吗?在你的所有档案里没有这方面的纪录吗?大卫,我知道那个人就换了⾝。他无法迫使我换⾝。但他和另一个凡人换了⾝体。这我清楚。” “莱斯特,当这种事发生时我们称之为‘占有’。这是种精神上的偶然现象!一个死人的灵魂接管一个活人的躯体,一个精神占有一个⾁⾝。要让它离开只有好言相劝。活的人不会有意到处跑去⼲这种事,或和别人商量好⼲。对,我是认为这种事不可能。我认为我们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案例!我是说…”他不说了,显然在迟疑。 “你有这方面的例子,这你清楚,”我说“你一定有。” “莱斯特,这是很危险的,这一类的试验都太危险。” “你瞧,既然这种事能偶然发生,它也必然能有意发生。死人的灵魂能办到,为什么活人的灵魂办不到?我知道我在我的⾝体外面游意味着什么。你也知道。你是在巴西学到的。你很详细地描述过它。许许多多人都知道。嘿,它是古代宗教的一部分。一个人的灵魂能返回另一个人的躯体并且守住它,同时那个人的灵魂也拚命要把自己的⾝体夺回来,但是徒劳,这样的事并非不可思议。” “多么可怕的想法。” 我再次向他解释了那种感觉和它強大的威力。“大卫,有可能那⾝体是他偷来的!” “噢,那可太好了。” 我又记起了那种收缩的感觉,那种我正在被通过我的头顶从我⾝子里挤出去的可怕而又舒服的感快。它的威力多強大!是呵,他都能让我产生这种感觉,肯定更能叫凡人灵魂出窍,无法守舍,尤其是当那凡人对所发生的事还毫无察觉的时候。 “你要冷静,莱斯特,”大卫有点厌恶地说。他把他的大叉子放在剩下一半菜的盘子上。“你要好好想一想。这样的换⾝体也许只能实现几分钟。可是你设想一下,钻进一个新躯体里,住在里面,夜以继⽇地发挥功能,这滋味能好受么?好受不了。这将意味着,无论你是醒着还是睡着,你都在发挥⾝体功能。你的谈吐內容和方式都将完全不同,并且显然很危险。你不能做这个试验。它要是灵验怎么办?” “要的就是它灵。如果灵了,我就能进⼊那个⾝体。”我停顿了一下。我奋兴得话都快说不出来了。但我还是说了!“大卫,这样我就能当个凡人了。” 我的气都快不上来了。片刻的沉默,我俩盯着对方。他眼睛里的恐惧目光丝毫没有让我的奋兴平静下来。 “我会学会怎样使用那个⾝体,”我放低声音说。“我将学会如何使用那些肌⾁和那两条长腿。啊,是的,他之所以选中那个⾝体,是因为他知道我会考虑它的,很有可能。” “莱斯特,你可不能恋这个!他在同你做易,换⾝体!你可不能让这个可疑的人得到你的⾝体!这想法太离奇了。你待在那个⾝体里也就够了!”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你看,”他劝说着,努力想把我拉回他那一边。“请原谅我说话的语气像个总会长,不过这事你可千万不能做!首先,他先前是从哪儿弄到那个⾝体的?他是不是偷来的?显然不会有哪个英俊的小伙子乐意把自己的⾝体给他而又不起疑心!这家伙很琊恶,你必须承认这点。你不能把自己那么有威力的⾝体给他。” 他的话我都听到了,而且很了解他,可我就是不能接受。“大卫,你也想想吧,”我说,我知道自己异常奋兴语无伦次。“大卫,我能当个凡人啦。” “你能不能清醒一点听我说!这可不是喜剧小说里的开玩笑,或拉夫克拉夫特式的歌德式浪漫传奇。”他用餐巾抹抹嘴角,生气地呑下一大口葡萄酒,然后把手从餐桌那边伸过来,抓住我的手腕。我本该让他把我的手抬起来抓住,可我没有屈服,所以他马上意识到,他要想把我的手腕从餐桌上挪开一点,将比搬动一座花岗岩雕像还难。 “这就对了,他要的就是你的劲儿!”他宣布。“你可不能拿这个开玩笑。这一招很灵,你拿它冒险不得。而且这混蛋——甭管他是谁,将会占有你的力量。” 我摇头摇“我明⽩你说的意思。可是大卫,你也要好好想一想。我一定要与他谈!我一定要找到他,搞清这事是不是真灵。他本人并不重要。重要的这个过程。它真能实现吗?” “莱斯特,我求你了。别再往前走一步了。你又要铸成一个可怕的大错!” “你这是什么意思?”要真想仔细考虑他的话可太难了。这个诡计多端的坏蛋现在在哪儿?我想起了他的眼睛,假若不是他从中往外看的话,这该是一对多么漂亮的眼睛呵。是的,拿这副躯体做这个试验真好!他到底从哪儿弄到的?我得查清楚。 “大卫,现在我要告辞了。” “不,你不能走!就待在这儿,否则我就求上帝帮助我,我要派一大群怪物跟着你,把我在里约热內卢打过道的所有肮脏的小精灵都叫出来!现在你听我说。” 我哈哈笑起来。“别这么大嗓门。”我说。“不然咱们会被扔出丽晶店酒。” “那好,我们作笔易吧。我回伦敦打开电脑,把我们档案里的所有换⾝术的案例都调出来看。天晓得我们会找到什么?莱斯特,也许他待在那⾝体里,而这⾝体正在败坏变质呢,他是既脫不出来,也阻止不了它的腐烂,这你没有想到吗?” 我摇着头。“它没在腐烂。不然我会闻到臭味。那副⾝体一点问题没有。” “只是他把它从它合法的主人那儿偷来,而那被赶走的可怜的魂儿也正待在他的⾝体里踉跄。这是一幅什么情景,咱们可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冷静点,大卫。你还是回伦敦敲键盘,像你说的那样。我要去找这个小混蛋。我要听听他究竟想说什么。别担心!我每走一步都会同你商量。但是结果是我决定的!” “你不能决定!除非跟我谈过。” “好吧。” “你能发誓吗?” “以我作为一个嗜⾎成杀手的荣誉担保,一定。” “我需要你新奥尔良的电话号码。” 我瞪了他一会儿。“好吧。以前我从没这么做过。这次除外。”我把我在法国区最⾼那层房间的电话号码给了他。 “你可以把它写下来吗?” “我记住了。” “那就再见了!” 我从桌旁站起,奋兴得努力像个人那样移动。哈,像个人那样移动。试想一下,待在一个人体里!像人那样见天⽇,真正看着太,蔚蓝的天空上有个小火球。“嘿,我差点忘了,大卫,这里的全部费用都已经付清。给我的经纪人打电话。他会安排你的机票…” “这我才不关心呢,莱斯特,听我说,咱们现在再约个时间谈谈这事!你竟敢当着我的面消失,我决不会…” 我站在那儿冲他微笑。我看得出我把他住了。他肯定不会威胁说再也不理我了。真可笑。“铸成大错,”我说着忍不住地笑。“是的,我确实老铸成大错,不是吗?” “他们将拿你怎么办?那些人——你心爱的玛瑞斯,那些老家伙,如果你⼲了这样一件蠢事?” “他们也许会让你吃惊,大卫。也许他们也都想再做人呢。也许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想做人。这又是一次机会?”我想到路易在新奥尔良他的家中。亲爱的上帝,我把这些都告诉路易,他会作何感想? 大卫嘟哝了两句什么,又气又不耐烦,可他的脸上挂満爱和关心。 我朝他略一飞吻,走了。一小时后,我意识到我是找不着这个狡猾的魔鬼了。就算他在巴黎,他也是蔵起来了,让我一点也见不到他的综影。从别人的脑海里,我也找不着他的形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在巴黎。传心术要么百分之百命中,要么百分之百脫靶。巴黎是个庞大的城市,挤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 最终我只好返回旅馆,发现大卫已经结帐走人,把他所有的电话号码等都留给我,让我给他打电话,发传真或写电子邮件。 “请你明天晚上同我联络,”他给我留言。“那时我将有消息告诉你。” 我上楼准备回家的行李。我迫不及待地要再见到这个狂疯的凡人。还有路易,我得把这一切都告诉路易。当然他不会相信这种可能,他的第一句话将会是“这不可能”但他一定会理解这种惑。是的,他会的。我有一会儿没待在这个房间里,当时我在考虑有什么东西我需要随⾝带走。啊,对了,大卫的手稿。就在这时,我看到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平平的信封。它半靠在一个大花瓶上。上面用结实的男笔体写着“凡-钦德加顿男爵收”的字样。一见到它我就知道这是那个人写的便条。里面的內容是用手写的,仍是那种结实、刻得很深的字体: 别着急。也别听你那从泰拉玛斯卡总部来的傻朋友的胡言语。明天夜里我将在新奥尔良同你见面。别让我失望。在杰克逊广场。到时我们将约好做一点我们自己的炼金术。我认为你现在明⽩什么东西处在危险中。 你诚挚的,拉格朗-詹姆斯 “拉格朗-詹姆斯。”我大声嘀咕着这个姓名。拉格朗-詹姆斯,我不喜这个名字。这名字真像他。 我拨通了门房的电话。 “这种刚发明不久的图文传真系统,”我用法语说“你们这儿有没有?请告诉我怎么使用。” 我计划用电话线把这张便条用传真机从旅馆的办公室发往大卫在伦敦的传真机。这样,大卫不仅马上掌握了报情,而且还拥有了手迹,物超所值。我马上安排此事,收拾好手稿,拿着拉格朗-詹姆斯的便条在服务台那儿停了一下,让服务员把它传真出去,再把它收回来,然后直奔巴黎圣⺟院,用一个祈祷向巴黎告别。我疯了,完全疯了。这样的幸福我什么时候有过!我站在黑暗的大教堂里(时间已晚,它已经关门了),想起许多许多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儿的情景。那时在教堂的门前还没有这个大广场,只有那个小小的沙滩广场带着些歪歪扭扭的建筑围在教堂周围。那时的巴黎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宽阔的林荫大道,只有一些宽宽的泥泞街道,我们那时就觉得已经很壮观。我还想起了那时的晴空,想起了挨饿的滋味——想吃面包和⾁的真正挨饿的滋味,还想喝好酒喝得一醉方休。我又想起了我的凡人朋友尼古拉斯,我曾是那么爱他,当时我们住的小阁楼真冷呵。那时尼克和我争论的样子和现在我同大卫争论的样子一样!对,没错。自那以来,我这漫长的壮丽生涯就一直像场恶梦,一场充斥着巨人、妖怪、狰狞可怖的面具套在怪物脸上的大恶梦,在永恒的黑暗里一直威胁着我。我浑⾝颤抖,我在哭泣。我想当人,想再当人。我大声呼喊要做人。 这时一阵突然的暗笑把我惊醒。是在黑暗中一个孩子的声音,一个小女孩。我转过⾝去。我差不多敢肯定能看见她——一个灰⾊的小⾝影从远处的一排座位跑向一个侧面的圣坛,随后便消失了。她的脚步声几乎听不见。不过这肯定是幻觉。没有气味,没有实体,只有幻影。 可我还是大喊一声:“克劳蒂娅!” 我的声音化为嘶哑的回声传回我的耳朵。那边没人,当然。 我想起了大卫的话:“你又要铸成可怕的大错!” 是的,我已经犯过大错了。这我怎么能否认得了!很恐怖很可怕的错误。我最近做过的梦境又映现在我脑子里,可它并没深化,而是浅浅地留在那儿,只是我同她在一起的瞬间淡影,有一盏油灯,她冲我笑。 我又想起对她处以死刑的情景.那口砖墙的通风并,那渐渐近的太,她显得那么渺小,接着戈壁沙漠上那难以忘怀的痛苦同这段回忆搀在一起,使我再也不能忍受。我这才意识到我已把双臂紧紧地抱在前,在不住地颤抖,我的⾝体僵硬得发直,好像正在遭电击磨折。哎,她肯定没受过这样的罪。对像她这样娇小温柔的“人”来说,死肯定只是一瞬间的事。瞬间化成灰烬… 这太痛苦了,我想回忆的并不是这样的时光,无论我以前曾在和平咖啡馆逗留过多久,也无论我以为我已经变得多么坚強,我都不愿回忆那一时刻。当我天真无琊、充満生机站在昅⾎鬼剧院前面,那时的巴黎才是我的巴黎。 我在黑暗里又多待了一会儿,只是注视着我头顶上的那些分岔的大拱顶。这真是一座庄严而宏伟的大教堂,尽管它的对面现在全是吱啦作响、噗味排气的小轿车。它像是一片石头构成的森林。就像我对大卫那样,我对它也做了一个飞吻,随后我转⾝踏上回家的漫长旅途。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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