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窃贼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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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灵异小说 > 肉体窃贼 作者:安妮·赖斯 书号:41730 | 更新时间:2017/9/22 |
第二章 | |
伦敦郊外的泰拉玛斯卡总部。深宅大院里,古树参天,寂寥无声。厚厚的⽩雪盖満倾斜的屋顶和宽阔的草坪。一座漂亮的四层楼建筑,布満竖框铅制的窗户,几座烟囱不断把浓烟吐⼊夜空。这个地方有数间深⾊木窗格的图书室和起居间,卧室都有格子镶板的天花板和厚厚的法国艮第地毯。餐厅安静得像修土会的餐室,成员都是虔诚的修士和修女,会读心术,看手相算命,预卜你的未来,并能准确则算出你的过去。是巫师吗?嗯,也许其中有几位是。不过他们大多数都是学者,奉献毕生来研究神秘之事。其中有几位更博学,有几位更执着和钻研。譬如,在这所宅院里,就有几位成员专门研究昅⾎鬼和狼人;其实在别的总部里——阿姆斯特丹、罗马,或坐落在路易安那州沼泽深处——也有这样的人才。他们能感受到凡人潜在的致命心灵念力(如遥控放火或致人于死),同鬼怪说话并收听到它们的回答;他们曾同无形的存在体搏斗,战胜或输掉。 一千多年来,这种研究组织一直存在至今。事实上它的历史更悠久,但是它的起源却一直神秘莫测,更准确地说,是大卫不想向我解释。那么泰拉玛斯卡是从哪儿弄到钱呢?在它的地窖里贮蔵着大量金银财宝。它在欧洲各大行银的投资极富传奇⾊彩。它在英国所有城市都拥有房地产;就算它不拥有别的,仅这一项就⾜够维持它的生存。况且它还拥有各类古典珍宝、绘画、雕塑、挂毯、家具古董,各种饰物。它们的取得方式都和各类神秘学的案例有关,而这些是不能以金钱的价值来计算,因为它们的历史和学术价值远远超过人类所能做的任何评估。 单是它的图书馆的价值就等于一笔巨款,无论用哪国货币计算都是如此。馆內珍蔵着各种文字的手稿,有些来自数百年前烧毁的那座著名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还有些来自殉道的卡特里派教徙的图书馆,其文化现已消亡。此处还有古埃及的文献,让考古学家瞟一眼都会乐得开杀戒。还有由几个已知的超自然物种人士撰写的文稿,其中包括昅⾎鬼物种。档案室里还有我写的一些信件和文稿。 这些宝贝没有一件引起过我的趣兴。从来没有。有时候,我想开个玩笑,想过破门而⼊,从地窖里偷回几件曾属于我热爱的圣物。我知道这些学者搜集不少我扔掉的东西,比如在上世纪末我从巴黎住所里扔掉的物品,以及我从花园区街道旁的老房子里丢弃的书籍和摆设。我曾在那所老房子的地下沉睡过几十年,完全不在乎那些在上面腐朽的地板上走来走去的人。天晓得这些学者还从时间那长満利齿的嘴里抢救了多少“遗产” 不过我已不再关心这些事情。他们抢救了什么,就让他们留着好了。我所关心的是大卫,也就是那位泰拉玛斯卡的会长。他曾经是我的朋友,直到很久前的那个夜晚,当我穿过那扇四层楼⾼的窗子、耝鲁而冲动地离开他的私宅为止。他当时十分勇敢沉着。我很喜他的样子,个头⾼大,脸上长有许多深刻的皱纹,铅灰⾊的头发。那时我就怀疑年轻男人是否能拥有这种美。不过他最昅引我的地方还在于他了解我,知道我是什么。 我昅收你加⼊我们怎么样?你知道我能办到… 他绝不会动摇自己的信念。他当时这对回答:“哪怕让我去死我也不接受。”但是我的存在还是让他着,虽然从初次见面起他就把自己的思维掩饰得很好,让我看不透,可是这点他却掩饰不住。确实,他的心灵成为一个封锁的险保柜。我只对他那喜悦慈祥的面容和温柔有教养的嗓音——连魔鬼同他讲话都会变得彬彬有礼起来——印象深刻。 现在,我踏着英国隆冬的秋雪,于凌晨到达总部,朝着大卫那悉的窗子走去,却发现他的屋子熄了灯,里面没人。我想起了和他最近的一次见面。难道他又去了阿姆斯特丹?上次找他我去得很突然,所以能在他那帮聪明的巫师发觉我在窥探他的活动并迅须采取行动之前找到他。似乎某项重大的使命又驱使大卫去了荷兰。荷兰的总部比伦敦郊外的这所还要古老,其他窖的门只有这位总会长才能打开。大卫必须找到伦布朗的一幅肖像画(这是该组织拥有的最珍贵的财富之一),把它复制下来,然后把复制品送给他的密友阿伦-莱特纳。后者在进行一项重大的超自然调查中需要它,该项调查正在国美展开。我曾经跟踪大卫到过阿姆斯特丹,并在那里监视过他,不过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扰他,就像我以前多次做过的那样,跟而不扰。 现在让我将那段往事讲给你听。 他在夜晚轻松地散步,我一面远远地跟着他,一面掩饰我的沉思,练得不亚于他一贯遮掩他的沉思。他沿着辛格尔林荫道漫步,一边走一边不时停下脚步欣赏那些狭窄而古老的荷兰民宅。这些住宅都有很⾼的阶梯山墙,明亮的窗子没有拉上窗帘,好像故意让过路人看着开心。他那⾼⾼的⾝材在榆树下留下醒目的轮廓。我差不多马上就觉出他产生变化。他仍像往常那样带着手杖,虽然他显然还用不着它。他把它扛在肩上,像以前那样用手指轻弹。他一面散步一面沉思,神情显然忧郁而不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而他就这样无目的地漫游,仿佛光对他来讲一点也不重要。我不久就清楚地看见,大卫正在回忆往事。我时不时地窥见他年轻时在热带地区的某个鲜明的形象,甚至窥见一片翠绿的丛林,与这个天寒地冻的北国城市截然不同。我自己还没有梦见过这种老虎。我不明⽩它意味着什么。他的回忆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真气人。大卫把自己的思维活动埋在心底的技能真⾼超。他还是向前走,有时候好像被人赶着。我也一直跟着他。奇怪,看着他在距我几个街区的前方走着,我心里感到安适。要不是自行车老是“飕飕”地从他⾝旁驶过,还真看不出来他已经是个老人。那些自行车总是吓他一跳。他具有老年人那种动作不协调的恐惧,怕被撞倒受伤,所以总是忿忿地瞧着那些骑过去的年轻人,然后又陷⼊深思。等会他一定得返回总部,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每天⽩天的大部分时间他一定是在觉睡。 一天晚上,当我追上他的时候,他又正在散步,而且还是好像没有目的地。他更像是在阿姆斯特丹的许多铺満卵石的窄小街道上闲逛。他似乎很喜这样,如同我知道他也喜威尼斯。这不难理解,因为这两座城市尽管有很大差异,却也有相同的魅力雾气浓郁,⾊调郁。威尼斯是座天主教城市,充満可爱的腐化和群落。阿姆斯特丹则是座基督教城市,因此非常整洁且有效率,使我満意得不时微笑。 翌⽇夜挽,他又独自散步,一边小声吹着口哨,一边轻快地走了一程又一程。我不久就明⽩:他在故意绕开总部。的确,他好像是在躲避一切。所以,当他的一位老朋友——也是个英国人,也是这个组织的一名成员偶然在莱德塞大街的一家书店巧遇他并同他寒暄,他起初显得极不自然。英国人在讨论和断定这类事情时非常有礼貌。不过这也正是我要把它和卓越的外技巧区分开来之处。大卫正在怠忽自己作为总会长的职守。他把所有的时光都消磨在外面。在英国时,他越来越常回自己在考茨沃尔兹的祖居。他怎么了?! 对于对方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暗示,大卫只是不屑一顾地耸耸肩,好像他对这种流没什么趣兴。他含糊其辞地发表点了意见,仿佛是说泰拉玛斯卡即使一百年没有总会长也能管理好自己,因为它纪律严明,恪守传统,而且成员都具有献⾝精神,克尽职守。说完,他踱进那家书店浏览,买了一本平装的歌德《浮士德》英译本,然后,他又独自在一家印尼小餐馆里吃饭,把《浮士德》在自己眼前摊开,一边吃着辛辣的美餐,一边浏览书页。在他忙着舞刀弄叉,我回到那家书店,也买了一本同样的书。这真是一本奇书!我可不敢说读懂它,也不明⽩大卫为什么要读它。理由也许很明显,我也许会立即抛弃这个念头,但这本书确实把我吓坏了。不过我还是爱读它,尤其是结尾浮士德升天那段。我认为在更古老的传奇里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浮上德总是下地狱的。我把它归到歌德的浪漫主义的乐观态度以及他写这个结尾时已是耄耋之年。耄耋老人写的作品总是特别有力量,特别有趣,发人深省,引人沉思,这很可能是由于特别具有创作耐力的人在真正进⼊老年之前,总要淘汰太多其他艺术家的缘故。就在这凌晨时刻,在大卫消失在总部之后,我独自一人在这座城市里漫游。因为阿姆斯特丹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对这个城市很悉,所以我也想了解它。 我穿过庞大的帝国博物馆,追寻我一向热爱的伦布朗绘画。我像贼一样溜进约登布雷大街的伦布朗故居,现在它成为一座小型纪念馆,⽩天开放,让大众前来拜谒。我还在城里许多狭窄的巷子里穿行,感受它们古⾊古香的韵味。阿姆斯特丹是座令人奋兴的城市,挤満来自新近一体化欧洲各国的年轻人,是一座不夜城。要不是为了寻找大卫,我恐怕绝不会来到这里。这座城市从没引起过我的遐想。而现在我却发现它特别惬意,过夜生活的人那么多,是个让昅⾎鬼大显⾝手的好地方。不过我想见的当然还是大卫。我觉得至少我得同他寒暄几句才能离开。 终于,在我到达一个星期之后,我在空的帝国博物馆找到大卫。当时太刚下沉,他坐在一张长椅,面对着伦布朗的一幅传世的肖像画:《布商行会的会员》。难道大卫知道我曾来过这里?不可能。但他分明坐在我眼前。一名警卫正在和大卫告别。从他和大卫的谈中可以明显看出,他那个受人尊敬的组织对所居住的各个城市的艺术收蔵都贡献良多。所以这些博物馆便对该组织成员前来欣赏他们的收蔵大开方便之门,而一般民众在此时都不得⼊內。想想看,我却只好像个低级窃贼似地偷偷闯进这些艺术殿堂! 当我朝他走过去时,屋顶的大理石展厅已是鸦雀无声。他仍坐在那张长长的木制椅子上,右手无力而随意地拿着那本《浮士德》,现在它已被翻旧了,夹満书签。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幅油画。画面上,几个体面的荷兰人聚拢在一张餐桌旁,大概正在谈生意,同时眼睛却从黑⾊大礼帽的宽帽檐底下平静地凝视美观画者。但这还不是此画的全部效果。那几张脸全都细腻而优美,充満智慧、修养和近乎天使般的耐心。确实,这些男人与其说是普通人,不如说更像天使。他们好像保守着一个很大的秘密,假如人类全都了解了这个秘密,大概地球上就不会再有战争、罪恶和恶意。这样的人怎么成了十七世纪阿姆斯特丹布商行会的会员呢?但是这样我就扯远了… 我悄悄走出影,慢慢朝他走过去。他猛然看见我,吓了一跳。我在他旁边坐下。我的打扮像个流浪汉,因为我在阿姆斯特丹没有去找像样的住所,我的头发也被风吹得蓬蓬。我笔直地坐了很长时间,一言不发,用一个类似人类叹气的意念敞开心扉,让他知道我十分关心他的健康和幸福,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去打扰他。他的心脏跳得很快,面部表情在我扭头去看他时一下子变得宽厚、热情起来。 他伸出右手抓住我的右臂,说:“像以往那样,见到你我很⾼兴,太⾼兴了。” “不过,我曾伤害过你。这我明⽩。”我不想告诉他我是如何跟踪他的,也不想说我偷听了他和他同仁的对话,亦不愿多讲我的亲眼所见。 我发誓不再用我的老问题去磨折他。可是当我注视他时,还是看到死亡,尤其是他睿智和快乐的神情及眼里闪烁的活力更使我想置他于死地。 他意味深长、若有所思地注视了我一会儿,然后撤回右手,目光又移回到那幅画上去。 “世上有哪个昅⾎鬼长着这样的睑?”他指着画布上那些正朝下盯着我们的男人,问我。“我指的是蔵在这些面孔后面的智慧和理解力。我指的是某种比那些喝人⾎的超自然生物更代表永恒的东西。” “昅⾎鬼长着这样的脸?”我回答。“大卫,你这么说不公平。人也不会有这样的脸,从来没有过。你去瞧瞧伦布朗的任何一幅画吧。相信他画中的人物实际存在是很荒唐的,相信任何伦布朗时代的阿姆斯特丹充満这样的人,任何男人或女人只要进过他的家门就是天使,这就更荒唐。不,你在这些面孔里看到的是伦布朗他自己,而伦布朗当然是永恒的。” 他微笑了,说:“你说的不对。而且我看出你周⾝发散出绝望的孤独感。你难道看不出来吗,我不能接受你的礼物,否则你会怎么想我呢?你还望渴我陪伴你吗?而我是不是也需要你呢?” 他最后两句话我几乎没听见。我仍然凝视那幅画,凝视那些确实像天使的男人。我心中感到愤怒,不愿在此逗留了,我发誓不再攻击他,他却捍卫自己反对我。唉,我真不该来。继续监视他,可是不在这儿纠了。我再次迅速溜走。 他见我要溜,气得火冒三丈。我听见他的声音响起在空的大厅里。“你就这样走真不公平!你这样做太耝鲁了!你难道没有自尊吗?连自尊都没有了,还谈得上礼貌吗?”突然他打住了,因为他瞧不见我了,我就像突然消失了一样,空旷冷清的博物馆大展厅里只有他独自一个人在对自己大喊大叫。 我感到害羞,可是同时又气恼得不愿再回去找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哪点得罪了这个人!玛瑞斯要是知道了这事,准会骂死我。我在阿姆斯特丹里流浪好几个小时,偷去几张我最爱用的羊⽪书写纸和一支永远流出黑墨⽔的自动金笔,然后来到老红灯区,找了一家吵吵闹闹琊恶滥泛的小酒馆,置⾝在那些浓妆抹的女和昅毒的流浪青年中,给大卫写一封信。只要我旁边摆着一大杯啤酒,就不会有人留意和打扰我。 我“刷刷刷”地写了一句又一句,也不知道自己都写些什么,只明⽩我要告诉他,我对我的举止耝鲁感到歉疚,说我刚才在注视伦布朗肖像画里的男人时心灵受到震撼。下面就是我匆匆忙忙写下的杂感: 你说得对,我这样无礼地离开你确实教人瞧不起。更糟的是这是懦夫行为。我向你保证,下次再见到你时,我一定让你把你想说的都说完。我自己有一套对伦布朗的看法。我曾经在世界各地花费极多时间来研究他的绘画,在阿姆斯特丹、芝加哥、纽约,在任何有他绘画的地方。正如我对你讲过的那样,虽然伦布朗的绘画使我们相信许多灵魂⾼尚的人确实存在过,我却坚信他们不过是子虚乌有。这就是我的理论。当你了解它时请切记,它包容所有的相关因素。而这种包容在“科学”一词具备其现代会义之前,一直是衡量理论是否⾼雅的标准。我相信,伦布朗在年轻时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这次易很简单。撒旦答应让伦布朗成为当时最著名的画家,还把大批凡人送给伦布朗画肖像。他还送给伦布朗财富,在阿姆斯特丹给他建造一所漂亮的房子,让他先娶了子又有了妇情…之所以这样慷慨,是因为撒旦坚信他最终会拥有伦布朗的灵魂。 可是和魔鬼相遇却改变了伦布朗。他在目睹了无可辩驳的恶的证据之后,发现自己整⽇思索“什么是善?”这个问题。他在他描绘对象的脸上努力寻找其內在的崇⾼,并且惊奇地发现,即使在最卑微的人⾝上,他也能看见⾼尚的火花。他的画技如此⾼超,使他不仅能发现这种善,而且能把它描绘出来,他能让自己对善的认识和信仰弥漫整个画面。请注意,他并没从撒旦那儿学到任何画技,技法从一开始就是他自己的。随着一幅幅肖像的完成,他越来越深刻地理解了人类的美好和善良。他理解了每颗心灵都容纳有同情和智慧。随着他不断画下去,他的技法也⽇臻完美,对无限事物的瞬间捕获和把握变得越来越微妙,画中人物也愈加特别,有个,画作也一幅比一幅更壮丽、宁静和崇⾼。 终于,伦布朗画的脸不再是有⾎有⾁的人脸,而成为精神化的面部表情,成为男人或女人体內精神的面部表现,肖像成了那个人在他或她最善良时刻的幻像,成了该人神圣化的象征。 所以,《布商行会的会员》中的商人们看起来才像上帝圣徒中那些最年老最智慧的圣徒。不过,这种精神深度在伦布朗的自画像中还是多有表现。你当然清楚,他给我们留下了一百二十二幅自画像。 你知道他为什么画了这么多自画像吗?是他向上帝发出的个人请求,呼吁上帝关注他这个人的进步,因为他经由对同类的密切观察,已经接受了宗教的彻底改造。“这些画就是我的显圣,”伦布朗对上帝如是说。到伦布朗快寿终正寝时,魔鬼撒旦对他起了疑心。他不想让自己的宠儿的创作如此辉煌,充満热情和善良的绘画作品。他始然认为荷兰人是讲究实际因而也就是世俗的民族。可这些油画却充斥着华丽的⾐着服饰和昂贵的生活用品,闪耀着无可辩驳的事实:人类和宇宙间的任何其他生物完全不同,是⾁体与永恒精神的巧妙结合。是呵,伦布朗強忍着魔鬼对他的咒骂和诽谤。他失去在的登布雷大街的漂亮寓所,夫去了妇情,最后甚至连儿子也失去了。但他还是一个劲儿地画,没有丝毫痛苦和堕落的倾向,他继续在作品中注⼊着爱和善良。 最后他终于躺在上面对死亡。魔鬼撒旦在他周围快活地走来走去,神气活现,随时准备扯下伦布朗的灵魂,捏在它罪恶的手指之间。但就在这时,天使和圣徒们大声祈求上帝来⼲预此事。 “在整个世界上,难道还有谁比他更了解善吗?”他们用手指着垂死的伦布朗问。“难道这有谁比这位画家表现了更多的善吗?如果我们想了解人类⾼尚的一面,我们就去看他的肖像画。” 于是上帝就打破了伦布朗与魔鬼签定的契约。他取走伦布朗的灵魂,以完全相同的情形丢掉浮士德灵魂的魔鬼则气得发疯。于是,他企图让伦布朗的生平变得默默无闻。他要让伦布朗的所有个人财产和纪录都被时光的巨流所呑没。这就是我们对伦布朗的实真生活以及他的格、个几乎一无所知的原因。 然而撒旦左右不了这些油画的命运。他虽然做了尝试,却没有使人们把这些画烧掉,或抛弃,或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而去推祟新嘲、现代的画家。相反,奇妙的事情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伦布朗成了有史以来最受爱戴和崇拜的画家,他成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画家。 这就是我对伦布朗和他画的那些脸的看法。假如我是凡人,我就会写一部关于伦布朗和这个主题的长篇小说。可惜我不是凡人,我无法籍由艺术或伟大的作品来拯救自己的灵魂。我是个类似魔鬼的怪物,只有一点不同:我热爱伦布朗的绘画! 但我还是一看到它们就心痛裂。看到你坐在博物馆里,我的心都碎了。你说的很对,世上没有哪个昅⾎鬼脸长得像,《布商行会的会员》中的圣徒。所以我在博物馆要那么无礼地离开你。我可不是出于魔鬼的狂怒,而只是出于悲哀。我再次向你保证,等下一次咱们再见面时,我一定让你把想说的话都说完。 我在这封信的底端草草写下我的巴黎经纪人的编号和通信地址,过去我给大卫写信时总这么写,尽管他从来没有回过信。 然后我继续我的各地朝圣,重访世界各大博物馆中的伦布朗蔵画。我在旅行中没有遇到任何挫折能动摇我对伦布朗的善的信念。这次朝圣证明是忏悔质的,因为我坚持我对伦布朗的推断。不过我再次下决心,绝不再找大卫的⿇烦。接着我就做了这个梦,老虎、老虎…大卫处在危险中。我在路易的小木屋里我专属的睡椅上猛地惊醒,彷佛被一只警告的手摇醒。 在英国,黑夜快要过去。我得赶快。可是当我最后找到大卫时,他却正在考茨沃尔兹的一个古雅的乡村小酒馆里饮酒。只有一条狭窄难走的小道通往这里。这就是他的家乡,离他祖先的庄园不远。我迅速查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是个只有一条街的小地方,有几座十六世纪的建筑,一些店铺和这家生意取决于游客多少的小店酒,大卫自己出资修缮这座小店酒,并越来常来光顾这里,以逃避伦敦的生活。 大卫却一边狂饮他最爱喝的麦芽苏格兰威士忌,一边在餐巾纸上涂抹画着魔鬼的形象。是弹诗琴的恶魔梅菲斯特吗?这是长着犄角的撒旦在月光下舞蹈?一定是他的低落情绪被远在千里之外的我觉察到,更确切地说,是他的垂头丧气引起那些监视者的关注,而我捕获只是这些人眼中的他。我望渴同他谈,但又不敢。我本来会在这小酒馆里搅个天翻地覆,可是当我见到那位担心的老店主和他手下那两个一言不发的大块头伙计一直保持戒备、菗着难闻的菸斗注视着这个派头十⾜的本地贵人,我就没这么做。我在附近站了一个小时,透过酒馆的小窗户朝里张望。然后我就走开了。 这已是往事了。现在,在过去了不知多久之后,大雪扬扬洒洒地在伦敦飘落,静静地盖在泰拉玛斯卡总部⾼⾼的门上。我又在寻找他了,心灰意懒,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必须要见的就只有他一个。我扫瞄了一遍院內所有成员的心灵,睡着、醒着的都算在內。我醒唤他们。我听到他们纷纷醒来,好像都从上爬起来拧亮了电灯。幸亏我已在他们把我关在门外之前,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大卫已经去了考茨沃尔兹的那座祖先的庄园,大概就在那个有家怪怪小酒馆的小村庄附近。唔,我能找到他,对不对?我要去那儿找他。随着我飞近地面,雪越下越大。我既寒冷又生气,喝过⾎的记忆全都消失。别的梦境又回到我的脑海;它们在寒冷的冬天总是这样。这些梦都和我凡人的童年时代下的可怕的大雪有关,同我⽗亲城堡里的那些冰冻的石头房间和生起的一小堆火有关。我恍惚见到我那几条两耳下垂的大猛⽝躺在我⾝边的⼲草堆里打鼾,把我弄得既暖和又舒服。这些狗在我最后一次猎狼时都给杀死了。我极不情愿回忆这段往事,然而回忆它却又使我感到亲切:闻着那一小堆火淡淡的气味,那几条凶猛的大狗同我嘻戏打闹。我活跃极了,⾼兴极了——而那次猎狼本就不曾发生过。我也从来没去过巴黎,从没昅引过那強大而狂疯的梅格能。那间石头小屋弥漫着狗的好闻气味,我可以睡在它们⾝旁,既舒适又全安。 终于,我在山里接近了一座伊莉莎⽩式的小宅第。这是一座非常优美的石头建筑,颇陡的斜屋顶、很窄的山墙和嵌⼊甚深的厚玻璃窗,规模比总部小得多,但就其自⾝来讲仍很壮丽、宏伟。只有一组窗户是亮着灯的,等我走近后,我发现里面是间图书室,大卫正坐在一堆熊熊燃烧的炉火旁边。他手里捧着那本悉的⽪⾰装订的笔记本,另一只手握着一只钢笔正在上面飞快地写着。他本没有觉察到有人正在监视自己。他不时地参考另一本⽪⾰装订的本子,就摆在⾝旁的桌子上。我一眼就看出这是部基督教的圣经,是那种小字体、两栏排印的圣经,书页镶着金边,里面有缎带当书签。我稍微费了点劲,看出大卫正在读、并在作笔记的是〈创世纪〉。他的那本〈浮士德〉也摆在一旁。他究竟为什么对这些东西感趣兴?屋內的四壁都排満图书。一盏孤灯把光线洒在大卫的肩头。在北国,这样的图书室还有许多——温暖人,洒満光线的低矮天花板,又大又舒适的旧⽪⾰沙发椅。 不过,他也有与众不同之处,就是收蔵着生活在他方的生命遗物,以及他对那些难忘岁月的珍贵回忆。一只斑斓的梅花豹头部标本挂在闪光的壁炉上方。在远远的右面墙壁上也挂着一个大硕漆黑的⽔牛头标本。还有许多青铜的印度小雕像,分散摆放在书架和桌子上。半壁炉边、门廊前和窗前的褐⾊大地毯上,还铺着几块像珠宝似的印度小地毯。 在房间的正央中,他那只孟加拉虎的火红⾊大虎⽪四肢伸展地趴在地毯上。虎头经过仔细的处理,两只玻璃眼球和那些大巨的爪子都是我曾在睡梦中恐怖而鲜明地见过。大卫突然将目光完全投注在最后这件猎获物上,凝视良久,才不情愿地把目光移开,又埋头去写。我试图窥探他的心思。一无所获。我瞎心做什么呢?连美洲红树林里闪着幽光、像老虎这样的猛兽都遭猎杀的场面在他脑子里也没有出现。然而他再次去看那张虎⽪,然后忘记写作,陷⼊深思。当然,仅仅这样看着他,我就感到很安慰;我向来如此。我瞅见在影里挂着许多镶着镜框的照片,有大卫年轻时的照片,其中许多是他站在一座有深回廊和⾼屋顶的漂亮平房前照的,显然是在印度。此外还有他⽗⺟的照片。有他同他猎杀的野兽在一起的照片。这是不是说明我的梦呢?我不顾大雪落満我的四周,盖住我的头发、肩、头、甚至我松松抱在前的胳膊。就这样伫立着看着他。最后我终于活动起来。再有一个小时天就亮了。 我绕到房子后面,找到一扇后门,用意念打开门栓,走进屋顶低矮、温暖舒适的小客厅。这里的木材已经腐朽,浸透了油漆或油。我用双手勾住门梁,向门外望去。只见在晨曦中,有一大片橡树林洒満光,只有我的周围是影。我闻到壁炉火的烟味从远处飘来。我意识到大卫就站在走廊的尽头,用手招呼我过去。可是我⾝上的什么变化引起他的警觉。哦,对了,我⾝上盖満了雪,还薄薄地结了一层冰。我和他一道走进图书室,我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里坐下。他让我坐着,自己出去了一下。我只好盯着炉火,感觉它把我⾝上的那层薄冰溶化。我在想我为什么而来,怎样才能把它说清楚。我的两手像雪一样⽩。当他又出现在门口时,他给我拿来了一条冒着热气的大⽑巾。我接过⽑巾,擦了擦脸、头发和双手。真舒服。 “谢谢。”我说。 “你看起来像尊雕像。”他说。 “是的,我现在看起来确实像。而且还要继续这样下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在我对面坐下。“解释一下。” “我就要去一个荒凉的地方。我已想好一个方法结束我的生命。这可是一点都不简单。”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再也不想活了。那个地方很简单。我期盼死的方式和你不一样。和你不一样。今天夜里我——”我顿住了。我又看见了那位老太太躺在她整洁的上,穿着她那件带花儿的睡袍,盖着那条涤纶被。接着我又看见那个长着褐发的古怪的男人盯着我,也就是那个在海滩上找到我、并把一本小说手稿给我的人。这份稿子我仍然塞在上⾐口袋里。没有意思。不管你是谁,你来迟了。何必解释呢? 我又突然看见克劳迪娅,仿佛她正站在另一片土地上,凝视着我,期待我看见她。我们的头脑真聪明,能产生如此栩栩如生的形象。她彷佛就站在大卫书桌旁边的暗处。就是那个把长长尖刀刺进我膛的克劳迪娅。“⽗亲,我要把您永远摆在您的棺材里。”可我却始终能看见她,不是吗?我一次又一次地梦见克劳迪娅… “你别这么做。”传来大卫的声音。 “是时候了,大卫。”我边嗫嚅着,边恍惚地想,玛瑞斯不知有多失望呢。 大卫听见我了么?我的声音也许太轻了。从壁炉那儿传来微弱的劈啪声,也许是一点火引子烧塌了,或是大木块里仍然嘲的树被烤得嗞嗞作响。我又看见了我的童年时代家里的那间冷的卧室,并突然觉得我用胳膊搂住那些既可爱又懒惰的大狗中的一条。眼看着一只狼咬死一条狗真惨烈! 我本来也该那样死去。连最优秀的猎手也不能杀死一群狼。也许这是宇宙普遍的错误。看来我是该死,如果说这样的生命延续确实存在,那我就是因为做得过份而招来魔鬼的关注。昅⾎鬼梅格能在把我掳到他的巢⽳时,就十分疼爱地说我是个“狼煞星” 大卫又仰靠在沙发椅里,心不在焉地把一只脚放在壁炉围栏上,两眼凝视着火焰,沮丧至极,甚至有点发狂,虽然蔵而不露。 “这不是很痛苦吗?”他看着我问。 有一会儿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然后我才想起来。我苦笑了一声。 “我来是向你告别的,并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主意已定。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应该告诉你我要走了,并告诉你这将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实际上这样做很光明正大。你明⽩我的话吗?还是觉得这不过是我找的另一个借口?其实都无所谓。” “就像你故事中的梅格能,”他说。“你可以先立继承人,然后赴汤蹈火。” “这可不仅仅是个故事,”我回答,我不想争论,可是话说出来却很冲,令我吃惊。“哦,也是,也许确实像个故事。我真的搞不明⽩了。” “你为什么要毁灭自己?”他的语调里充満绝望。 我把这个人真是伤得不轻。我看着那张趴着的大虎⽪,斑斓的黑⾊条纹,变⾊的⽪⽑。 “这是头食人虎,对吧?”我问。 他犹豫着,好像没有完全听懂这个问题似的。接着他像猛悟似地点点头,说:“是的。”他瞥了一眼虎⽪,又把目光移向我。“我不想让你毁灭自己。看在上帝份上,考虑一下吧。别这么做。什么时间不行,偏在今天夜里?” 他让我哭笑不得。“今夜天气很好,很适合去死,”我回答。“是的,我要走了。”这时我突然感到一阵狂喜,因为我意识到这正是我的心愿!而不是想⼊非非。假如真是异想天开,我是绝不会跟他讲的。“我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要在太升起之前飞得尽可能⾼。我不可能找到任何栖⾝之处,那儿的沙漠非常荒凉。” 我将死在火里。不会冷的,就像当年我在那座山上被狼群包围,像克劳蒂娅那样死于烈焰。 “别,你别这么做,”他劝我,态度多么诚恳,循循善,苦口婆心。可是无效。 “你想要些⾎吗?”我问。“用不了多久。几乎没有疼痛。我坚信别人不会伤害你。我将把你变得十分強壮,就算他们想害你,也得花很长很长时间。” 这情形又特别像梅格能,他让我成了儿孤,事先没有什么警告,致使阿曼德及其古老的同伙可以跟踪我,诅咒我,并想法设法结束我生新的命。而梅格能却明知我会战胜。 “莱斯特,我不要⾎。但我要你留在这儿。你瞧,只给我几个晚上的时间就行,莱斯特,看在老朋友的份上,现在请不要离开我。你难道就不能给我这几个小时吗?然后你若真想那么⼲,我也不阻拦了。” “为什么?” 他看上去愁眉苦脸。过了一会儿才说:“让我劝说你,让我使你回心转意。” “你很年轻的时候杀了这头老虎,对不对?在印度。”我扫视了一下其他猎物,又说:“我曾梦见过这只老虎。” 他不置可否。他显得困惑不安。 “我伤害了你,”我说。“我让你深深陷⼊对青年时代的回忆。我让你意识到时光的流逝,而你以前并没有太意识到这点。” 他的脸上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这些话伤了他的心。可他却摇了头摇。 “大卫,在我走之前从我⾝上取点⾎!”我突然绝望地对他小声说。“你剩下不到一年的时间了。我一走近你就能听出来!我能听出你的心脏很弱。” “我的朋友,这你就不懂了,”他耐心地说。“待在我这儿吧。我会把这老虎的事、把在印度的那些岁月都告诉你。后来我又去洲非打猎,还去过南美的亚马逊河。经历过很多冒险,那时我可不像现在这样是个迂腐的学者…” “这我知道,”我微笑着说。以前他可从没这样对我说过话,从没主动提出过这么多。“太晚了,大卫,”我说。我又见到了那个梦。我见到那条细细的金项链围在大卫的脖子上。那老虎是冲着这条项链来的吗?这讲不通。剩下的只有危机感。我盯着这张兽⽪。他的睑透出纯粹的恶毒。 “捕杀这头老虎很好玩吗?”我问。 他犹豫着,然后硬着头⽪回答。“这是只吃人虎,它吃小孩。是的,我认为很好玩。” 我轻轻笑了。“哈,那么我和这老虎就有了共同点。现在克劳迪娅正在等我。” “你并不相信我说的,对吧?” “不信。如果我信的话,我就会怕死了。”我又看到生动鲜明的克劳迪娅…是印在小小瓷器上的一幅椭圆形的袖珍肖像画,克劳迪娅金发碧眼。虽然画是椭圆形的,⾊彩是故意美化的,她的表情却透出锐气和真挚。我曾经拥有过这样一个金属小盒吗?因为它肯定就是珍蔵画像的地方。一个挂在项链下面的金属宝物小盒。我浑⾝打了个冷颤。我想起了她的头发的发质。我再次恍惚觉得她离我很近。如果我转过⾝去,我也许会看见她就站在我⾝边的影,手搭在我坐的椅背上。我便扭头去看。什么也没有。如果我再不离开这里,我会发疯的。 “莱斯特!”大卫急切地叫我。他正在端详我,拼命想再说些什么劝阻我。他指着我的外⾐问:“你的⾐袋里是什么?是你写的笔记吗?你是想把它给我吗?现在就让我读读。” “噢,这个嘛,是篇奇怪的小说,”我说。“诺,你拿着吧。我把它遗赠给你了。把它摆在图画室里合适,或许把它动在那个书架上吧。”我掏出那一小叠折叠的书页,瞥了几眼。“是的,我读过了。有趣的。”我把它扔进他的怀里。“一个凡人傻瓜把它给我的,这可怜的笨蛋知道我是谁,竟还有胆量把它扔在我的脚下。” “把它给我讲清楚,”大卫说着把这叠书页展开。“你为什么把它随⾝带着?我的天——是拉夫克拉夫特。”他轻轻摇着头。 “我刚解释过了,”我说。“别费嘴⾆了,大卫。我决心已定,劝也没用。我要走了。再说,这小说其实什么也没说明。这可怜的蠢蛋…” 他的眼里闪着如此奇怪的光芒。他冲过沙滩难我跑过来的样子看起来又这么别扭?还有他那笨拙的惊慌失措的跑掉,也是令人费解。他的举止表明他对这事的重视!嗨,可他还是愚不可及。我才不菅它呢,我知道我不会介意。我清楚我想⼲什么。 “莱斯特,留在这儿吧!”大卫又说了“你答应过我,说下次咱们再见面时,你会让我把想说的都说完。你在写给我的信里怎么说的。你不会忘了吧?你不能言而无信。” “唔,可我这次不得不食言,大卫。而且你必须得原谅我这次离去。也许天堂和地狱都不存在,那我只好在间再见你了。” “可若是两者都存在呢?该怎么办?” “你的圣经读得太多了。现在读读拉夫克拉夫特的这篇小说吧。”我又轻轻笑了两声,指着他手里攥着的书页。“对你的心里平静更有好处。还有,看在上帝份上,远离〈浮士德〉吧。你难道真以为天使最终会来把咱们带走吗?唔,也许不会领走我,会领走你吧?” “你别走。”他说,声音柔柔的,充満哀求,让我不过气来。 可是我已经走了。 我听见他在我⾝后远远的叫我:“莱斯特,我需要你。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这两句话真悲戚!我想说我很抱歉,对这一切深感歉疚。可现在说为时已晚。再说,他也一定知道我的心情。 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我展翅飞翔,扶摇直上,穿过飘落的大雪。对于一切生命我都已完全不能容忍,不论其恐怖,还是其辉煌,一概如此。脚下那座小房子看起来很温暖,灯光洒在银⾊的大地上,烟囱噴吐着缕缕缭绕的蓝烟。我彷佛又见到大卫在阿姆斯特丹独行,尔后伦布朗画中人物的脸出现在我的脑海,随后又见到大卫在图书室炉火映照下的面孔。他看上去像伦布朗画中的人物,自从我认识他以后,我就一直有这样的感觉。而我们又像什么呢?——自打“黑⾎”流进我们的⾎管之后,我们就永远凝固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克劳迪娅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纯清的小女孩模样,就像画在小瓷器上的那副型微肖像。而我则像米开朗基罗的一尊雕像,被染⽩得像大理石,并且一样冰冷。 我知道我会言而有信。不过你知道这里面有一个特大谎言。我其实不相信太能把我杀死。但我还是要再好好地尝试一次。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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