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皇帝 26、“梃击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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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明朝的皇帝 作者:高阳 书号:39772 | 更新时间:2017/9/7 |
26、“梃击案”的经过 | |
福王生前如此享福,而郑贵妃还一直以爱子未得大位为憾,据王鸿绪《明史稿》的《后妃传》,说神宗曾经应诺郑贵妃立福王为太子,所记如次: 大內北上西门之西,有大⾼元殿,郑贵妃要帝谒神,设密誓,立其子为太子,因御书一纸,缄⽟盒中,赐妃为符契。 按:大⾼元殿所祀者为玄天上帝,清朝诸帝每于此祈雨雪。在明末,由于世宗崇奉道教的缘故,大⾼元殿是个极神圣的地方,在此设誓也是件相当严重的事。神宗如果真曾有这样的许诺,则不惜违誓以保国本,出于怎样的想法,值得研究。 神宗之所以不立福王,实亦由于形势所格,爱莫能助。第一,李太后及王皇后保护太子;第二,群臣坚请立长。未立之前犹可假嫡庶为托词,既立废,更为困难。因此,到后来唯有设法不使福王就国。《雒行》中屡屡以郑贵妃⺟子比作汉⾼的戚夫人和赵王如意,其事甚类。按:汉⾼不废太子得力于“商山四皓”所谓“羽翼已成,难动矣”神宗明⽩这个道理,而郑贵妃及附郑贵妃者不懂,因而有“梃击”的怪事。是为导致琊正如⽔火,争反复,报复惨杀,以迄于亡国的所谓“三案”之一。 这件怪事,发生在福王就国一年以后,时为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太子居慈庆宮,忽然有一天,有个不知姓名的男子,手持枣木,直⼊宮门,打伤守门的太监李鉴,走到前殿檐下,为别的太监抓住,付东华门守卫。第二天太子奏闻,命法司审问,巡视御史奏称,此人名叫张差,蓟州人“语言颠倒,形似狂疯,臣再三拷讯”而“语非情实,词无伦次,按其迹若涉疯魔,稽其貌的系黠猾,情境叵测,不可不详鞫重拟者” 其时福王虽已就国,神宗待太子甚薄,因此“梃击”一案发生,举朝惊骇悲愤,都疑心郑贵妃与她的弟弟郑国泰谋害太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神宗不能不采取严格的态度,准奏刑部严讯。刑部复奏“拟依殿宮殿前箭、放弹、投砖石伤人律斩决不待时”这在死刑上名为“斩立决”一俟定谳,即时执行,而奏定未上,案情有了极大变化。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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