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雄天下 第695章 风波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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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奸雄天下 作者:大罗罗 书号:36323 | 更新时间:2017/7/28 |
第695章 风波将起 | |
刘老三死了。 因为被田主退佃,走投无路,跳了临海江,送掉了一条命,也惹来了一场风波。 佃户落魄杀自的事情,在江南本算不得大事。佃户本就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大部分人劳苦一生,最后也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只得裹上一张草席,埋到无主的山林里去,往往还有留下永远都还不完的⾼利贷给子孙后代。如果,他们曾经娶生子,又把孩子拉扯长大的话。 因而,忍受不了漫长而没有希望的苦难煎熬,选择一死了之的佃户贫户,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少的。 但是死个把佃户,在以往大宋朝还在的时候,却很少会闹出子来。别说是佃户想不开杀自,就是真的让世家大户的族丁打杀了,多半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时的农村真是被如义门方、义门杜这样的世家大族牢牢把持着。这些大族对付不了蒙古人,但是维持地方,控制底层贫户还是很有力的。 另外,这种控制之所以非常有效,也是因为没有強大的对手。南宋的世家大族多以“义门”的模式存在,由于“不分家”和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这两个因素的存在,义门的凝聚力非常強大。而被他们控制的佃户或是乡村的少数寒门地主,又都是一盘散沙,本无法与之对抗。 如果陈德兴能够承认义门的特权,维护科举制度,继续让他们把持江南的人口土地,江南地方也就能太平无事下去。可是陈德兴却偏偏废除了科举。又利用战争最大限度剥夺了江南义门手中的土地和佃户。可以说是触犯到了江南义门最核心的利益。而在将江南义门势力砸碎的同时,也破坏了大宋三百年来形成了农村统治秩序。 至于陈德兴一手扶植起来的士爵加军户的地方势力。至少在目前的江南还是非常脆弱的,他们毕竟才刚刚起来。本不能和原先存在了几百年的义门大族相比。 好在世家大族在被陈德兴砸碎之后,也出现了分化。相当一部分人合了新的时代,或者成为福藩门客预备去印度当特级婆罗门;或者考取了天道书院读书;或是当个地方小吏混⽇子;或者被陈明的教育部门或天道教招募,现在正在接受训练,将来会成为教师或道人——出路其实还是蛮多的,至少不比原来三年五六百个进士的出路差。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同台州临海县的方四秀才方克思一样,选择了对抗!而他们对抗的方式,当然是煽动民众了。 他们是秀才嘛。首先当然是动口不动手的君子。 … 台州临海县城,台州判官衙门的大门外,摆放着一具被江⽔泡得有些发⽩的尸体,就是刘老三的尸首。这具尸首周围,还黑庒庒跪着一群庄稼汉打扮的人物。最前排还有几个披⿇戴孝之人,也都跪在地上。他们是刘老三的亲属,包括两个哥哥,两个儿子,三个侄子。还有刘老三的子,都跪在那里嚎啕大哭。 方四秀才也来了台州判官衙门,不过他并没有跪着,而是上前去敲响了一架摆在衙门口的⽪鼓——这是给人鸣冤告状时候敲的。此处的这个判官衙门。实际上就是个法院。陈明的审判体系和行政体系已经实现了分离,审判裁决是个比较专业的工作,需要有进过专门训练。知大明律法的判官负责。 而在台州判官厅当判官的正是徐子元。他原本是陈德兴的秘书,大明的各项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都要多次送达御前。让陈德兴过目。徐子元这个大秘自然要先细细看上几遍,找出重点和关键內容标注好了。再送去给陈德兴看。有时候下面送上来的法律条款是半文言半⽩话的,徐子元还要将它们改成全⽩话,注上标点符号,再送给陈德兴看。 倒不是陈德兴不懂文言文,而是陈德兴要求陈明所有的法律条款、文件、命令、通告,都必须是⽩话,而且不得有任何歧义。得让老百姓和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头兵们一听就能明⽩,不要写得文采华丽意思糊涂,更不要引经据典好像考进士做文章一样。 由于这样的经历,所以徐子元对大明的各项法律、条例,包括《刑法》、《商法》、《民法》,和《审判条例》、《巡捕侦缉条例》等等都非常悉。 所以他在台州判官厅成立之后,就当上了主判官,主官台州一州的司法审判。 不过和后世法院的繁忙不同,徐子元主管道台州判官厅是个异常清闲的衙门,大部分时间一整天都不会有一件案子要审。因为老百姓还不习惯上衙门请官老爷做主,有什么纠纷情愿找那些隐居乡里的义门秀才做主说句公道话。而商业上的往来,又都靠信誉维持,奷商个个一诺千金,合同都不大签,更不会找官府裁决了。除非是有人命官司,否则判官厅门口的那面大鼓是不会被人敲响的。 … “草民刘升状告临海县军户田主李三发为富不仁,死家⽗刘得财(刘老三),请青天大老爷替草民做主!” 判官厅衙门大开,正堂之內刘老三的尸体之侧跪着一大堆披⿇戴孝的苦主,还站着一个穿着儒衫的方四秀才。他是来帮苦主刘家说话的——依据《审判条例》,被告原告都可以请讼师替自己说话,而且讼师眼下也不执牌的,就是说什么人都可以⼲。 一个判官厅的差官接过方四秀才写的状纸,双手递给了端坐在公案后面的徐子元。 徐子元接过状纸细细看了一遍,字迹工整,文笔也好,引经据典,头头是道,如果拿去考科举多半能过解试。可是打官司不是比文章啊,得讲道理…哦,也不是讲道理,得**律! 为富不仁这个…这个不犯法啊!大明律法没有规定有钱就一定得仁义。而且死这个…大明律法上面没有这一条啊。大明刑法上只有谋杀、误杀、协助杀自三个人命官司,没有杀这回事儿。如果那个李三发是捉了刘老三的老婆孩子他杀自,那可以算谋杀。如果李三发骗光或抢光了刘老三的家产,刘老三一时想不开杀自了,这就按照诈骗罪和抢劫罪⼊刑,再加一个情节特别严重。 可是退佃…这个行为完全合法啊!田主可以退佃,房主也可以把房子从租客那里收回,债主也可以收账要债。就算出了人命,只要不是田主、房主、债主动手或雇凶打杀的,也就和田主、房主、债主无关。 所以据大明律法,这个刘老三死了也⽩死! 不过那么多人聚集到衙门口…看上去个个义愤,恐怕不给那个李三发一点苦头,这事儿很难平啊! 原来这徐子元还是个懂政治的官,知道大明在台州的基不深,现在要求太平,尽量不要闹出什么民变。 “刘升,”徐子元思索了一下,皱着眉头问“你⽗亲是自己投⽔的?” 这位徐大青天居然想把案子往杀人上引!他知道现在最好让这些苦哈哈的农户顺一下气儿。所以只能委屈一下李三发,按个误杀的罪,判个流放新陆大就是了。 “是叫李三发死的!”刘升咬着牙道。 徐子元一听,仿佛有戏,忙追问道:“本官问的是刘老三是自己投的⽔,还是叫人给扔下⽔的!” “这个…”刘升紧紧皱眉,他没见到⽗亲投⽔的场面,这问题不好答啊。 “官人,刘老三是因为所耕之田被田主收回,走投无路才投江的。”一旁的“大讼师”方克思这时候却替刘升回话了。 徐子元看了看刘升,柔声问:“是这样的吗?” “应该是这样的…” 徐子元沉默了一下,看了看衙门外面黑庒庒一片的农人,咬咬牙又问:“那么…刘老三和李三发往⽇可有冤仇?” “并无冤仇。”方克思又揷话道。 刘升也如实回答:“并无冤仇…那李三发平⽇多在军营,他在村子上也没有宅子,他家住在杜桥镇上,往⽇同我家没有什么往。” 没有冤仇,连往都没有多少…这就是说李三发没有杀人动机。 徐子元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衙门里的仵作已经验看过了。⾝上没有伤痕,⾐服也没有被撕扯的痕迹。看着也不像是他杀。这案子很清楚啊,李三发为富不仁,刘老三破产投⽔。李三发不是好人,但没有犯法。刘老三脑子菗筋,死了也是⽩死,虽然令人同情,但是⾝为判官,徐子元不能因为李三发为富不仁就定罪啊,他就是判李三发有罪,到了浙东省判官厅也得否了。 “既然如此…”徐子元摇了头摇“既然如此,本官就依法宣判…刘升诉李三发为富不仁,死刘和一案,因刘和确系杀自,李三发退佃亦合乎律法,因此…此案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 刘升还有跪在堂上的刘家人顿时就懵了,人都死了,官府居然不理,这还有没有天理?(未完待续。。)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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