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第三十章 灵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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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 书号:28843 | 更新时间:2017/7/14 |
第三十章 灵魂共享 | |
天蓝云⽩,风吹林动,寂静幽清的深山老林莎莎作响,偶尔透过层层密叶的一缕光也快无比,似乎以照亮昏沉的黑暗为荣。有一两只野兔跑过,会在林道央中迟钝一下,然后开心的甩着尾巴逃走。 迟钝是因为它正在被我呑噬中、而开心,则是因为我仅仅呑噬了很少一部分元气,甚至,不会影响到它的正常活动。 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是相通的。 我跟老板娘并肩走在林间小道,欣赏着幕山景⾊,款款而谈。聊一些江湖趣事,说一说人间冷暖,倒也融融其乐。 悟空磨磨蹭蹭的跟在我们⾝后,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般努着猴嘴,将怒气全使在了林道间的小石块上。只见他随意踢飞的小石子,却像是流星一般,化为一道虚影,洞穿一棵参天古树耝壮的肢后,消失在深不见底的幽林中。 悟空自从领悟第三箭后,不但摒弃了弓箭的限制,并且**也強化了不少。我用蛊神种子探查过他的⾝体构造,虽然強壮的有些过分,但也符合生物学的理论,我想不通他那惊天的力量从何而来。 只有用內力进⼊后,才能感觉到那种浩淼的空寂。他的⾝体內部就像是大海一样,不经意间,就将如小溪流一般孱弱的內力容纳,甚至溅不起几朵⽔花。 老板娘昨天说,现在的悟空就连她也要刻意提防几分。绝杀的箭术,以及灵敏的⾝体,构成了一个绝世的暗夜杀手。 可笑的是,虽然悟空的⾝体、还是灵魂都与人类无异,但他的观念,却还处在猴子的立场上。 我记得那⽇在青云山庄,悟空说过,他想尝试一下爱爱。 我⾝体稍微恢复些后,就给他找来了一群女人,要他挑。 结果他挑来挑去,总是不満意。 说实话,那群姐小真的不错,有两个,其风程度连我都差点动心了,可悟空就是看不上。 我很奇怪,追问之下,悟空才呑呑吐吐的说他想在山林中找 山林中有什么? 只有野兽。 悟空竟然好这一口?人兽? 我恼怒之下,将他骂个猴头噴⾎,并且苦口婆心的从人伦、道德、卫生、全安等等方面让他知晓人兽的坏处。 可惜,悟空心底里,就没把自己当成人。 他跟着我,看惯了人间的炎凉世态,再加上猴子的本,让他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野兽。 如果是在以前,我会坚决的抵制这种堕落思想,但是现在,我不。 我情愿自己也变成一只野兽,在山林之间逍遥快活,也不愿意去人世间,尝遍人情冷暖。 于是,我们来到了山林中,为悟空寻找适合的‘伴侣’。 在老板娘刻意‘关照’下,我终于恢复了对⾝体的控制。 她用爱爱的方式,给我传来一些元气,我没有用这些微薄的元气去召唤蛊神,而是在菜市场买点鸭猪狗来呑噬。等元气比较充⾜时,才召唤蛊神,慢慢伸出枝桠,重新控制了⾝体。 不过我惊疑的发现,我的意识,已经完全对⾝体没有了作用,必须通过蛊神,才能完成某一动作。 这个发现,让我又爱又怕。 爱的是⾝体经过蛊神枝桠的滋补,更加強壮矫健了,我只要将心念传达给蛊神,它就会非常坚定的执行这一命令,像个机器人一样,准确、效率。比如说奔跑,它会用最合适的元气去支持腿双加快速度,并且据地形,选择出每一步最佳的落脚点,即能省下力气,又能完美的支持下一步的迈出。 怕的是,我不知道蛊神会不会拥有自我意识,从而与我谈判,共享这具**、甚至直接毁灭我,将躯体占为己有。 这个情景,就像是当初老孙要侵占悟空⾝体一样,只不过老孙没有成功,而蛊神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还好,目前为止蛊神还没有表现出一丝的自我意识,它完全服从我的控制。 眼睛是彻底瞎了。 这是老板娘的原话,既然她都可以这么肯定,那么就是瞎透了。 虽然元气探知可以代替眼睛,但少了几分⾊彩,总是有点美中不⾜的缺憾。 我现在所感应到的世界,清晰无比,却没有颜⾊。人是人、物是物,比⾁眼所看到的要清晰好几倍。但是,所感应到的一切都是没有颜⾊的,或者说它的颜⾊需要我去想象。我觉得它应该是红⾊,它的形体就会变成红⾊出现在脑海中。 这是个缺陷,无法弥补的缺陷。 当初,我因为自己瞎了,而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但是现在,我恢复了自由之后,却又不想死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是变成了瞎子,还是想活下去。 以前看过一则冷笑话,说是险保公司有一条规定,杀自不予赔偿,但如果投保者可以坚持两年杀自的念头而不变,那么,他就可以获得正常的意外投保赔偿。 这也就是说,某个人现在不想活了,想杀自,而且还想留下一笔钱给亲人。那么,他可以去投保,投一份意外险保。只要两年后,他还能鼓起勇气杀自,那么险保公司会就承认这个意外赔偿有效。 这个笑话很冷,我当初没有想明⽩其中隐的是什么,但现在明⽩了。 活下去,并不是想法,而是本能,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没有人会去死的。我害怕自己变成瞎子,害怕自己失去眼剑,可现在我却惊喜的发现,所失去的,都是以另一种方式还了回来。 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一扇窗,我的眼睛瞎了,眼剑却神奇的保留了下来。 以前,我认为眼剑是靠着目光来发元气的,但眼球被打裂,我昏清醒后,才发现眼剑竟然还可以用。老板娘在我昏的那几天,就发现了这个异状,在我刚醒来时,她才嘱咐我不要睁开眼。 现在的眼剑,已经变成了一个恐怖的存在。它不受我控制,但只要睁开眼睛,元气就会从眼中疾而出,其速度以及攻击力,都比以前強大了许多倍,到达了一种无法想象的地步。甚至在第一次证实这个结论时,我就怀疑现在的眼剑,也许能伤到神话境的強者。 当然,最多也只是能伤到。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进化版的眼剑应该就是后福,但是我不知道用一双眼睛去换这样一个天赋,值还是不值。 死过一次后才会知道珍惜,这次,我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关键时刻被老板娘拉了回来。真正经历了死亡的恐怖后,我比以前更加珍惜,珍惜一切美好的、讨厌一切琊恶的。 因为,那些琊恶的味道,与死亡很相近。 我对老板娘好了许多,蛊神和⾝体化虚的事情也向她坦⽩了。不过出乎我的意料,老板娘只是很惊讶,并没有对蛊神和化虚产生多大的垂涎。 我对悟空也好多了,有求必应。换在以前,我是不会在自己⾝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之下,忍着痛陪他来深山寻偶的。 我对所呑噬的小动物们也好多了,尽量少呑噬些元气,给它们多留下些元气用以自保。不再像以前那般,仅仅留下些能吃能跑的元气,甚至直接彻底呑噬。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似乎只是想让自己做些改变,但无意中,老板娘也不是那么冷冰冰了;悟空也恢复了些许调⽪,不再像以前那般死气沉沉;甚至蓝天⽩云,风声雨落,都变得有趣了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心境问题,还是所有的事物都秉持着给予、回馈的美德。 不管怎样,我很受用,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嗨,臭猴子,走快些。”我回头,开心的招呼悟空说。 以前,我跟悟空流有些死板,我本能的认为他是一个猴子,而不愿意多说什么。就算心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歧视,也觉得悟空的思维、以及话语,本无法与我流。 现在,我却直接称呼他为臭猴子了。 我觉得,这样才能表达我的心态。我在乎他,愿意把他看做是兄弟,而不是以前那个保镖、宠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分⾝。 悟空的反应也很烈,他非常不愿意我这么叫他,而且会用努嘴、生气、撒赖的表情议抗。 悟空虽然表面很不情愿,但我知道,內心是很喜的。 因为,我们之间,灵魂共享。 这才是灵魂共享的真正涵义。 wWW.niL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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