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卷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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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元史  作者:宋濂、王祎等 书号:10207 更新时间:2017/3/26 
卷八十八
  ◎列女二

  武用苏氏,真定人,徙家京师。用疾,苏氏刲股为粥以进,疾即愈。生子德政,四岁而寡。夫之兄利其资,而嫁之,不听。未几夫兄举家死,惟余三弱孙,苏氏取而育之。德政长,事苏氏至孝。苏氏死时,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以供葬事,忽二蛇跃出,德政因默祷焉。二蛇一东一北,随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复其家。

  任仲文林氏,宁海人。家甚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谨,抚育三子皆有成。年一百三岁而卒。

  江文铸范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归于江。及门,未合卺,夫忽以蒐疾卒。范曰;“我既⼊江氏之门,即江氏妇也,岂以夫亡有异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抚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苏郡人,为户部主事赵野。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尽哀,誓不再嫁。其兄将夺其志,柳曰:“业已归赵氏,虽未成婚,而夫妇之礼已定矣。虽冻饿死,岂有他志哉!”后寝疾,不肯服药,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遂卒。

  姚氏,余杭人,居山⾕间。夫出刈麦,姚居家执爨。⺟何氏往汲涧⽔,久而不至。俄闻覆⽔声,亟出视,则虎衔其⺟以走。姚仓卒往逐之,即以手殴其胁,邻人竞执器械以从,虎乃置之而去。姚负⺟以归,求药疗之,奉养二十余年而卒。

  又方宁官胜娘者,建宁人。宁耨田,胜娘馌之,见一虎方攫其夫,胜娘即弃馌奋梃连击之,虎舍去,胜娘负夫至中途而死。有司以闻,为旌复其家。

  ⾐氏,汴梁儒士孟志刚。志刚卒,贫而无子,有司给以棺木。⾐氏绐匠者曰:“可宽大其棺,吾夫有遗⾐服,尽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氏具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邻里及同居王媪,曰:“吾闻一马不被两鞍,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可也。”遂自刭死。

  有侯氏者,钧州曹德。德病死,侯氏语人曰:“年少夫亡,妇人之不幸也。守吾志,而离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又周经吴氏、郭惟辛郝氏、陈辉⽩氏、张顽住杜氏、程二成氏、李贞武氏、暗都剌张氏,并以夫死,不忍独生,自缢而死。

  事闻,咸旌异之。

  汤辉张氏,处州龙泉人。会兵,其家财先已移⼊山寨,夫与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张归任药膳,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即命以舆载其舅,而己遇贼。贼以刀胁之曰:“从我则生,否则死。”张掠发整⾐请受刃,贼未忍杀,张惧污,即夺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汤婍者,亦龙泉人,有姿容。贼杀其⽗⺟,以刃胁之。婍不胜悲咽,乞早死,因以头触刃。贼怒,斫杀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渊童氏,严州人。姑严,待之寡恩,童氏柔顺以事之,无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贼陷威平,官军复之,已乃纵兵剽掠。至士渊家,童氏以⾝蔽姑。众污之,童氏大骂不屈。一卒以刀击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断其右臂,骂犹不绝。众乃⽪其面而去,明⽇乃死。

  张氏女,⾼邮人。城,贼知张女有姿,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宇间,贼将害其⽗⺟,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伏地呼其⽗⺟为丈人媪,而以女行,女欣欣然从之。过桥,投⽔死。

  有⾼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见道旁空舍,⼊其中,脫金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解⾜纱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缢死彼舍矣。”其精慡如此。

  惠士玄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则愈。”乃尝其粪,颇甘,王氏⾊愈忧。士玄嘱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为出此言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尚复有他说乎。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乃哭曰:“无复望矣。”屡引刀‮杀自‬。家人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酒礼祭士玄于墓。祭毕,众行酒,王氏已经死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殁。王氏居丧,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于园中。

  李景文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逃旁近山⾕。贼持刀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也,宁杀我。”贼舍⽗而止徐氏。徐氏语⽗曰:“儿义不受辱,今必死,⽗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千年照见妾心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死。

  周妇⽑氏,松人,美姿⾊。至正十五年,随其夫避⿇鹥山中,为贼所得。胁之曰:“从我多与若金,否则杀汝。”⽑氏曰:“宁剖我心,不愿汝金。”贼以刀磨其⾝,⽑氏因大詈曰:“碎呙贼,汝碎则臭,我碎则香。”贼怒,刳其肠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贤李氏,汴梁人。年二十余,有姿容。至正十五年,贼至,虏之。李氏怒曰:“吾家六世义门,岂能从贼以辱⾝乎!”于是阖门三百余口俱被害

  。

  李顺儿者,许州儒士李让之女也。聪慧,颇涉经传,年十八,未嫁。至正十五年,贼陷钧州,密迩许昌。⽗谓其⺟曰:“吾家以诗礼相传,此女必累我。”女闻之,泣曰:“⽗⺟可自逃难,勿以我为忧。”须臾于后园內自经而死。

  吴守正禹氏,名淑静,字素清,绍兴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门。淑静尝从容谓守正曰:“方今群盗蜂起,万一不测,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也。”是年夏,盗陷崇德,淑静仓皇携八岁女登舟以避。有盗数辈奔⼊其舟,将犯淑静,淑静乃抱幼女投河死。

  ⻩仲起朱氏,杭州人。至正十六年,张士诚寇杭州,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贼至矣,我别⺟求一死也。”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且指朱氏⺟子曰:“为我看守,⽇暮我当至也。”朱氏闻之,惧受辱,遂与女俱缢死。

  妾冯氏,见其⺟子已死,叹曰:“我生何为,徒受辱耳!”亦自缢死。继而仲起弟蔡氏,抱幼子玄童,与啂⺟汤氏皆自缢。及暮,贼至,见诸尸満室,执仲起将杀之,哀求得脫。贼遂尽掠其家财而去。

  焦士廉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贵作,官军竞出虏掠。王氏被执,绐曰:“我家墓田有蔵金,可共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实无蔵金,汝可于此杀我。”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有赵氏者,平人,年二十,未嫁。寇,赵被驱迫以行,度不能免,绐贼曰:“吾取所蔵金以遗汝。”贼信之,遂还,投于厕而死。

  陈淑真。富州陈璧之女。璧故儒者,避移家龙兴。淑真七岁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寇龙兴,淑真见邻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泫然流涕曰:“吾绝弦于斯乎!”⽗⺟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贼至,其居临东湖,遂溺焉。⽔浅不死,贼菗矢胁之上岸,淑真不从,贼杀之。

  时同郡李宗颐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与女匿居后圃中,贼至,挟其女共投井死。

  秦闰夫柴氏,晋宁人。闰夫前遗一子尚幼,柴氏鞠如己出。未几柴氏有子,闰夫病且死,嘱柴氏曰:“我病不复起,家贫,惟二幼子,汝能抚其成立,我死亦无憾矣。”闰夫死,家事⽇微,柴氏辛勤纺绩,遣二子就学。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驱迫,在围中,既而得脫。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吾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之行,为之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遂释免其长子,而次子亦得不死。时人皆以为难。二十四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门而复其家。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大宁路达鲁花⾚铁木儿不花之,以夫恩封云中郡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宁。至正十八年,红巾贼至,也先忽都与妾⽟莲走尼寺中,为贼所得,令与众妇⾐,拒不肯为。贼吓以刃,也先忽都骂曰:“我达鲁花⾚也,汝曹贼也,我不能为针工以从贼。”贼怒杀之。⽟莲因自缢者凡三,贼并杀之。

  先是,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与⽗出城,见执于贼。完者拜哭,请以⾝代⽗死。贼爱完者姿秀,遂挈以从。久之,乃获脫归,访⺟尸并⽟莲葬焉。

  吕彦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贼犯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其姊久嫠居,寓彦能家,先曰:“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何为?苟辱⾝,则辱吾弟矣。”赴井死。其刘氏语彦能曰:“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兹不幸逢离,必不负君,君可自往,妾⼊井矣。”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一门死者七人。

  刘公翼萧氏,济南人,有姿⾊,颇通书史。至正十八年,闻⽑贵兵将庒境,豫与夫谋曰:“妾诗书家女,誓以冰雪自将,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妾以二子一女累君,去作清⽩鬼于泉下耳!”夫曰:“事未至,何急于此!”居亡何,城陷,萧解绦自缢死。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州人,年十五。其⺟严氏,孀居极贫,病瘫痪卧于者数年,女事⺟至孝。至正十二年,兵火延其里,邻妇強携女出避火,女泣曰:“我何忍舍⺟去乎,同死而已!”遂⼊室抱⺟,共焚而死。

  徐允让潘氏,名妙圆,山人。至正十九年,与其夫从舅避兵山⾕间。舅被执,夫泣以救舅脫,夫被兵所杀,強辱潘氏。潘氏因绐之曰:“我夫既死,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且泣且语,遂投火以死。

  又诸暨蔡氏者,王琪也。至正二十二年,张士诚陷诸暨,蔡氏避之长宁乡山中,兵猝至,有造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赵洙许氏,集贤大学士有壬之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洙时为儒学提举,夫妇避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害,许氏不知也。贼甘言许氏,令指示金银之处,许氏大言曰:“吾诗书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他皆不知也。”贼以刃胁之,许氏⾊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骂声不绝口,且曰:“吾⺟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至正十九年,绍兴兵变,正蒙谓韩氏曰:“吾为元朝臣子,于义当死。”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既死,吾何以独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处之龙泉县季锐也。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执。污之,乃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龙兴人,皆未许嫁。陈友谅寇龙兴,其⺟泣谓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宁死不辱⽗⺟也。”城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婢郑奴,亦自缢。

  于同祖曹氏,茶陵人。⽗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子曰:“是尚可全生乎!我义不辱⾝,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刭死。妾李氏惊,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矣。”是夕死。

  李仲义刘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县大饥,平章刘哈剌不花兵乏食,执仲义烹之。仲义弟马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曰:“所执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兵不从,刘氏曰:“吾夫瘦小,不可食。吾闻妇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愿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闻者莫不哀之。

  李弘益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年三十,泣谓诸亲曰:“女子一适人,终⾝不改。不幸夫死,虽生亦何益哉!”乃窃⼊寝室,膏沐薰裳,自缢于柩侧。

  郑琪罗氏,名妙安,信州弋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弋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砺,令銛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至正二十年,乡民作,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客僧岭,女为贼所执。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女曰:“我周典史女也,死即死,岂能从汝耶!”贼遂杀之。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徐氏,天台人。恒早没,徐氏守节不再醮。至正二十年,乡民为,避难于牛囤山,为贼所执,驱迫以前。徐绐之曰:“吾渴甚,求⽔一杯。”贼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

  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陈氏出避贼,道与贼遇,被执以行。陈氏且行且骂,贼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忽振厉自投江中。其⽗方卧病,见其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耶!”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傍。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也!”舁归敛之。

  李马儿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殁,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养舅姑。有王成者,闻袁氏有姿⾊,挟势娶之,袁氏曰:“吾闻烈女不更二夫,宁死不失⾝也。”遂往夫墓痛哭,缢死树下。

  王士明李氏,名赛儿,房山人。至正二十五年,竹贞军至县,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执。士明随至军,军怒逐之。李氏谓其女曰:“汝⽗既为军所逐,吾与汝必不得脫。与其受辱,不若死。”女曰:“⺟先杀我。”李氏即以军所遗镮刀杀其女,遂‮杀自‬。竹贞闻之,为之葬祭,仍书其门曰“王士明李氏贞节之门”有司上其事,为树碑焉。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絅也。归杜四载而夫亡,矢志守节。台州被兵,宗媛方居姑丧,忍死护柩,为游军所执,迫胁之,媛曰:“我若畏死,岂留此耶!任汝杀我,以从姑于地下尔!”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王淑,亦皆赴⽔死。

  ⾼丽氏,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也。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于兵,谓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复事人乎!”乃积薪塞户,以火自焚而死。

  张讷刘氏,蓝田人。讷为监察御史,早卒,刘守志不二。河东受兵,刘氏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脫,遂与二妇孙氏、姚氏决死,尽发赀囊分给家人,妇姑同缢焉。

  有华氏者,大同张思孝,为貊⾼兵所执,以不受辱见杀。其妇刘氏,僵庒姑尸,大骂不已,兵并杀之。后家人殓其尸,妇姑之手犹相持不舍。

  观音奴卜颜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闾之女。大都被兵,卜颜的斤谓其夫曰:“我乃国族,且年少,必不容于人,岂惜一死以辱家国乎!”遂自缢而死。

  时张栋王氏语家人曰:“吾为状元,义不可辱。”赴井死。其姑哭之恸,亦赴井死。

  安志道刘氏,顺州人。志道及刘氏之弟明理,并登进士第。刘氏避兵匿岩⽳中,军至,污之,刘氏曰:“我弟与夫皆进士也,我岂受汝辱乎!”军士以兵磨其体,刘大骂不辍声,军怒,乃钩断其⾆,含糊而死。

  宋谦赵氏,大都人。兵破大都,赵氏子妇温氏、⾼氏,孙妇⾼氏、徐氏,皆有姿⾊,合谋曰:“兵且至矣,我等岂可辱⾝以苟全哉!”赵即自经死,诸妇四人,诸孙男女六人,众妾三人,皆赴井而死。

  齐关刘氏,河南人。关应募为千夫长,战死泽、潞间。刘氏贫无所依,守志不夺。有来強议婚者,刘氏绐曰:“吾三月三⽇有心愿,偿毕,当从汝所言。”是⽇,径往彰德天宁寺,登浮图绝顶,祝天曰:“妾本河南名家刘氏女,遭世,适湖南齐关为。今夫已死,不敢失节也。”遂投地而死。

  王宗仁宋氏,进士宋褧之女也。宗仁家永平。永平受兵,宋氏从夫避于铧子山。夫妇为军所虏,行至⽟田县,有窥宋氏⾊美,害宗仁者,宋氏谓夫曰:“我不幸至此,必不以⾝累君。”言讫,遂携一女投井死,时年二十九。

  王履谦齐氏,太原人。治家严肃,克守妇道。至正十八年,贼陷太原,齐氏与二妇萧氏、吕氏及二女避难于赵庄石岩。贼且至,度不能免,顾谓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号为清⽩,岂可亏节辱⾝以苟生哉!”长女曰:“吾夫已死,今为未亡人,得死为幸。”吕氏曰:“吾为中书左丞之孙,义不受辱。”齐氏大哭,乃与二妇二女及二孙女,俱投岩下以死。

  王时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事祐孙女也。至正十九年,时以参知政事分省太原,安氏从之。二十年,贼兵寇太原,城陷,众皆逃,安氏与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闻,赠梁国夫人,谥庄洁。

  徐猱头岳氏,大都人。兵⼊都城,岳氏告其夫曰:“我等恐被驱逐,将奈何?”其夫曰:“事急,惟有死耳,何避也。”遂火其所居,夫妇赴火以死。其⺟王氏,二女一子,皆抱持赴火死。

  金氏,详定使四明程徐也。京城既破,谓其女曰:“汝⽗出捍城,我三品命妇,汝儒家女又进士,不可受辱。”抱二岁子及女赴井死。

  汪琰潘氏,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而琰卒,潘氏誓不他适,以其夫从兄之子元圭为后。元圭时始三岁,鞠之不啻己出。潘氏卒年六十二。元圭之子良垕,有子燕山。燕山卒时,李氏年二十四,无子,乃守志自誓,⽗⺟夺而嫁之,不听。燕山兄子惟德,娶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节辛勤,不坠家业。故人贤汪氏之门,而称曰三节。

  同郡歙县吴子恭之蒋氏,年二十八而夫亡,孀居五十年,年七十八卒。至正十四年,旌表门闾。 wWW.nIL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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